医学科学部

  医学科学部主要资助针对疾病发生、发展、转归、诊断、治疗和预防等开展的基础研究(包括临床基础研究)。

  欢迎符合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条件的科学工作者向医学科学部提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旨在稳定和培养特定地区的科学研究队伍,促进相关地区的科技发展,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鼓励申请人提出有创新的研究思想并开展研究工作;鼓励申请人利用现代医学科学的研究手段和方法开展具有地域特点的疾病相关的基础研究;鼓励申请人充分利用科技发达地区科研院所和实验室的各种先进的研究设备及研究体系开展合作研究。申请人需在提交的电子版申请书附件中提供不超过5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的PDF文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其他具体申请事项请参考本《指南》中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总论部分和医学科学部面上项目部分。

  2015年度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约为50万元/项。请申请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申请项目经费,除了填写经费预算表之外,还需要写出尽可能详细的预算说明。

  2014年度由于医学科学部机构调整,由原来的8个科学处调整为10个科学处,各科学处资助范围以及资助情况请参见“医学科学部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013年、2014年资助情况一览表”。

医学科学部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013年度资助情况一览表

金额单位:万元

科学处

2013年度

资助项数

资助金额

资助率(%)

一处

呼吸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老年医学

93

4 539

21.28

二处

泌尿系统疾病、生殖系统疾病(含围生医学和新生儿)、内分泌系统疾病(含代谢和营养支持)、眼科学、耳鼻喉头颈科学、口腔颅颌面科学

80

3 892

18.48

三处

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疾病

40

1 975

22.73

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

20

966

22.47

四处

医学病原微生物与感染性疾病、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运动系统疾病、创伤、烧伤、整形、检验医学、特种医学、急重症医学、康复医学

68

3 342

19.21

五处

肿瘤学

106

5 193

16.77

六处

预防医学、地方病学、职业病学、放射医学

43

2 118

21.08

医学免疫学、法医学

17

818

26.56

七处

药物学、药理学

45

2 201

21.53

八处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中药学

178

8 676

21.07

合计

690

33 720

20.04

平均资助强度(万元/项)

48.87

医学科学部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014年度资助情况一览表

金额单位:万元

科学处

2014年度

资助项数

资助金额

资助率(%)

一处

呼吸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

84

4 022

21.00

二处

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含代谢和营养支持)、眼科学、耳鼻喉头颈科学、口腔颅颌面科学

89

4 217

18.39

三处

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疾病、老年医学

51

2 402

18.28

四处

生殖系统疾病、围生医学、胎儿和新生儿、医学免疫学

34

1 629

17.53

五处

影像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特种医学、法医学

28

1 312

17.39

六处

医学病原微生物与感染性疾病、运动系统疾病、创伤、烧伤、整形、急重症医学、检验医学、康复医学

67

3 196

17.82

七处

肿瘤学(血液系统除外)

115

5 436

14.65

八处

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预防医学、地方病学、职业病学、放射医学

54

2 562

21.95

九处

药物学、药理学

50

2 384

21.10

十处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中药学

198

9 400

20.39

合计

770

36 560

18.63

平均资助强度(万元/项)

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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