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

  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12月1日共同设立了“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本联合基金旨在发挥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科技资源投入基础研究,进一步吸引和聚集海峡两岸科学家开展科技合作,重点解决福建及台湾地区共同关心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带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海峡两岸经济区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是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面向全国,公平竞争。本联合基金由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受理申请,有关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014年度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计划安排资助经费6 600万元,受理以下4个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项目申请,平均资助强度约28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按照本《指南》范围和要求提出申请。

一、农业领域(申请代码1选择L01)

  主要研究方向:

  1. 闽台重要经济作物及林木优异种质创新与生态栽培机理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C1304)

  2. 闽台主要作物抗病机制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C1401)

  3. 闽台重要农林害虫发生规律及其防治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C1402)

  4. 闽台重要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物种多样性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C1903)

  5. 闽台道地中药材优异种质创新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C130410)

  6. 食品加工的生物学基础及安全检测(申请代码2选择C2001)

  7. 重要经济动物疾病的免疫学基础(申请代码2选择C1803)

二、人口与健康领域(申请代码1选择L02)

  主要研究方向:

  1. 闽台特色中药、天然产物与靶点药物防治重大或常见疾病药效物质基础及其作用机制研究 (申请代码2选择H28)

  2. 海洋微生物药物发现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30)

  3. 闽台高发恶性肿瘤(胃癌、肝癌、鼻咽癌等)发病机制及防治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16)

  4. 神经性退行疾病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09)

  5. 心血管(申请代码2选择H02)及代谢性疾病(申请代码2选择H07)研究

  6. 生物医用材料的构建及其相关科学问题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18)

三、资源与环境领域(申请代码1选择L03)

  主要研究方向:

  1. 海峡两岸重要河口海岸生态系统关键过程与生态修复(申请代码2选择D06)

  2. 台湾海峡大气、海洋、陆地区域环境污染与防控机制(申请代码2选择D06)

  3. 环境演变对海峡两岸森林生态系统的影响(申请代码2选择D01或D06)

  4. 武夷造山系构造演化及成矿机制(申请代码2选择D02)

  5. 台湾海峡及邻近海区油气地质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D02)

  6. 台湾海峡与毗邻海域水体交换及控制机制(申请代码2选择D06)

四、电子信息领域(申请代码1选择L05)

  1. 计算机科学理论与方法

  主要研究方向:

  (1)云数据安全审计的理论模型与新方法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F02)

  (2)安全和高效的异构物联网融合理论、海量数据分析与复杂信道建模方法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F01)

  (3)立体流媒体的渲染与语义理解理论与方法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F02)

  2. 电子器件和光学理论与方法

  主要研究方向:

  (1)高性能发光功能器件的应用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F05)

  (2)高性能导电聚合物应用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F04)

  (3)基于第三代宽禁带半导体的光电子器件基础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F04)

  (4)激光光场调制新技术与光场经过不透明介质成像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F05)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项目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及本《指南》,了解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和资助范围等。有关文件请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

  (2)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本联合基金项目与科学基金其他相关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及其共同限项项目类型见本《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

  (4)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申请代码必须按本《指南》要求选择。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5)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所有申请应当有台湾方面的科技人员参与,其中福建以外省份依托单位申请本联合基金还应当有福建本地单位的参与;鼓励福建省内依托单位与其他省份单位合作申请项目。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6)申请项目应当符合本《指南》的资助范围与要求。项目名称、具体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目标等由申请人提出,要求申请人按照重点支持项目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

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 编:100085

联系人:王岐东

电 话:010-62328484

    010-62327013

电子邮件:wangqd@nsfc.gov.cn

福建科技厅

地 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

邮 编:350003

联系人:林 青 吴立增

电 话:0591-87869718

    0591-87868080

电子邮件:linq@mail.si.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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