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部

  生命科学部资助范围包括生物学、农业科学和基础医学,涉及资源、环境与生态、人口与健康等领域。近年来,在科学基金等的资助和科学家的不懈努力下,我国生命科学得到了快速发展,在国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逐渐增多,研究水平得到快速提高。

生命科学部面上项目近两年资助情况一览表

金额单位:万元

科学处

2012年度

2013年度

资助项数

资助金额

资助率++
(%)

资助项数

资助金额

资助率++
(%)

一处

微生物学

163+11*

13 177+165*

20.00

152+11*

12 149+165*

24.85

植物学

188+11*

15 060+165*

23.61

173+11*

13 832+165*

27.34

二处

生态学

163+11*

13 064+165*

21.30

154+11*

12 321+165*

23.74

林学

163+12*

13 035+180*

19.04

152+12*

12 172+180*

22.50

三处

生物物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46+10*

11 716+150*

22.41

135+10*

10 817+150*

27.99

免疫学

72+8*

5 797+120*

25.00

76+8*

6 087+120*

30.55

生物力学与组织工程学

84+8*

6 836+120*

22.49

72+8*

5 798+120*

25.16

四处

神经、认知与心理学

122+10*

9 789+150*

22.22

117+10*

9 346+150*

27.73

生理学与整合生物学

79+8*

6 301+120*

23.84

72+8*

5 731+120*

31.25

五处

遗传学与生物信息学

124+10*

9 957+150*

23.55

121+10*

9 701+150*

28.48

细胞生物学

100+9*

7 993+135*

24.33

92+9*

7 367+135*

31.08

发育生物学与生殖生物学

72+8*

5 776+120*

26.49

72+8*

5 766+120*

29.96

六处

农学基础与作物学

191+13*

15 313+195*

17.89

183+13*

14 636+195*

21.44

食品科学

164+13*

13 095+195*

16.15

155+13*

12 415+195*

18.90

七处

植物保护学

124+10*

9 920+150*

19.25

117+10*

9 334+150*

22.88

园艺学与植物营养学

132+11*

10 536+165*

19.40

127+11*

10 175+165*

21.66

八处

动物学

133+8*

10 693+120*

27.54

124+9*

9 917+135*

29.36

畜牧学与草地科学

107+10*

8 545+150*

18.14

104+10*

8 345+150*

20.88

兽医学

110+10*

8 805+150*

18.29

107+10*

8 570+150*

20.21

水产学

69+8*

5 487+120*

20.92

68+8*

5 391+120*

23.82

合 计

2 507+199*

200 895+2 985*

20.82

2 373+200*

189 870+3 000*

24.45

平均资助强度(万元/项)

75.34(80.13**)

74.96(80.02**)

  注:表中资助数据包括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
     * 为小额探索项目。
     **为不含小额探索项目的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
     ++为包括小额探索项目在内的资助率。

  2013年度生命科学部接收面上项目申请10 767项(含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受理10 522项,包括小额探索项目在内共资助2 573项,资助率为24.45%(以下数据均按受理数计算),平均资助强度为74.96万元/项。其中四年期的面上项目共计资助2 323项,资助率为22.17%,平均资助强度为80.02万元/项。今后,生命科学部将在面上项目的资助中更加强调根据项目的研究水平和实际需求拉开资助档次,在资助强度上不搞平均分配。同时也希望各依托单位能够关注项目申请的研究水平,提高项目申请的质量。2014年度本科学部面上项目资助强度范围为50万~120万元/项,平均资助强度为80万元/项,请申请人根据本次申请的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求是地申请研究经费。在填写研究项目申请书时,除了填写申请书上的经费预算表之外,还要附更为详细的经费预算说明,供专家评审和确定资助经费时使用。对于研究基础尚薄弱、探索性较强的项目申请,建议申请较低强度的经费资助。对于工作基础较好,在以往的研究中有突出进展,确实需要高强度资助来进行深入研究的,可根据需要申请高强度的经费资助。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书中所列经费预算也要经过评审专家审定,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经费预算表。

  为促进从事基础研究的青年科技人员快速成长,鼓励承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围绕一个重要科学问题开展较长期、系统和深入的研究,从2012年起,在当年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择优遴选取得突出进展、具有创新潜力的项目负责人,予以面上项目连续资助。

  生命科学部一直坚持积极鼓励开展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尤其是对原创性的、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申请,或是在长期研究基础上提出的新理论、新假说和学科交叉的项目申请给予特别的重视,今后生命科学部将继续关注生命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前沿和新兴领域,注重学科均衡、协调发展。继续鼓励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的形态、结构、功能相关的基础研究,积极支持涉及人体生理、生化、免疫、生殖、发育、衰老、干细胞和组织工程等方面的研究申请。鼓励以疾病为模型针对生命科学领域共性和基础性的科学问题开展的研究。

  生命科学部鼓励科学家长期围绕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系统性、原创性的研究工作。重视和加强资助项目的后期管理,实行“绩效挂钩”,对高质量完成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所申请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资助。另外,针对近年来科学基金申请及评审中发现的问题,生命科学部特别提醒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注意:

  (1)在生命科学部面上项目指南说明的科学处和学科部分,有针对性地说明了学科资助范围和不予受理的范畴,请申请人针对本人申请书拟填报的学科,认真阅读该学科的项目指南。需要强调的是:在面上项目指南中学科提出的不予受理范畴也适用于在本学科申请的其他各类项目。

  (2)个人简历一栏中要详细提供申请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工作简历和从大学起受教育情况及起止年月、导师姓名;以往获科学基金资助情况、结题情况、发表论文情况。所列论文要求将已发表论文和待发表论文分别列出。对已发表论文,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论文题目、杂志名称、发表的年份、期刊号、页码等,并按论著、论文摘要、会议论文等类别分别列出。对目前尚未正式发表,但已被接受的论文,请附相关杂志的论文接收函。尚处于投稿阶段的论文请不要列出。对于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是多位作者并列的情况,请忠实于论文出版时的作者排序和论文发表时使用的语言,对于在简历中改变论文发表时的排名次序或预言列出所发论文者,将被视为学术道德或学术不端问题。

  (3)请申请人详细论述与本次申请相关的前期工作基础,以及所提出的新设想、新假说的实验依据和必要的预实验结果等。前期工作已发表的论文,请在申请书中详细写明,尚未发表论文者要求提供重要实验结果的相关资料,如实验照片或图表等。

  (4)申请书中的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方法是专家评价该项目可行性的重要指标,因此,要求申请书中提供的实验设计要详实,技术路线明确,切忌粗略、笼统。并建议提出当某些关键技术方案失败时拟采取的备用方案,供专家评审时参考。

  (5)对于在以往科学基金资助基础上提出的新的申请,请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上一科学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本次申请的研究内容与前一项目的区别与联系。与已承担的其他项目资助内容有关联者,应明确说明二者的异同。请申请人既要注意研究内容的连续性,又要防止研究内容与上一课题重复。

  (6)对于涉及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对于如利用基因工程生物等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需要由其它实验室赠予,需提供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

  (7)对于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操作的研究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条件,方可申请。

  (8)对于研究内容涉及国际合作或项目组成员中有旅居境外的研究人员的申请,要求在申请书中提供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

  (9)申请单位和申请人要保证申请书中各类信息的准确、可靠。

  (10)申请书中申请人和项目主要成员手写签字要求用正楷体书写,手写签字要与印刷体一致,不认可与印刷体不一致的“个性签名”,特别提醒手写签字和印刷体不能分别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未按要求签字造成判断困难的将不予受理。

  (11)请按《指南》中的申请注意事项要求填写研究期限,对研究起始日期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将不予受理。

  (12)研究经费填写是以万元为单位,错误填写会造成申请数额巨大而不被资助的后果,请申请人注意。

  请申请人按照本《指南》和申请书填写要求撰写申请书,凡未按要求撰写申请书者将不予受理或不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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