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

  为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逐步提升河南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河南培养一批青年科技人才,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政府人才培养联合基金(简称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该基金将结合国家中原经济区战略实施,针对河南省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所在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

  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由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受理申请,有关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2012年度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计划安排项目资助经费2 955万元,平均资助强度为每项3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

一、申请条件

  1.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推荐;

  (3)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所在依托单位位于河南省境内。

  2.以下人员不得申请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

  (1)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

  (2)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资助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且符合申请条件的,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依托单位申请。

  3.同一申请人只能获得1次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资助。

二、评审程序

  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评审程序和要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相同。

三、注意事项

  (1)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主要考察申请人本人的学术水平及创新潜力,撰写申请书时不填写“主要参与者”。

  (2)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附注说明选择“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者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计入限项申请范围,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资助,但应当符合本《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

  (4)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参照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依托单位的,如果调入的依托单位不在河南省境内,则终止项目实施。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输入准确信息、撰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书认真审核并对申请人条件进行核实,按照相关要求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四、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 编:100085

联系人:王岐东

电 话:010-62327013

电子邮件:wangqd@nsfc.gov.cn

河南省科技厅

地 址:郑州市政三街4号

邮 编:450003

联系人:王占波

电 话:0371-65908672

电子邮件:hnslh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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