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容简介 限项申请规定 前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申请须知
内容简介
前言
申请须知
限项申请规定
面上项目
重点项目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
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
联合基金项目
专项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代码
附录
  专项项目
 
当前位置:首页 >专项项目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资助基础科学的前沿研究所急需的重要科学仪器的创新性研制或改进,优先资助对推动基础研究有重要作用的科学仪器的研究以及创新性科学仪器研制当中的基础性科学问题的研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一般为4年。

申请与报送

  (1)申请本类型项目应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按照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正文撰写提纲的要求撰写申请书,通过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2)资助规模根据当年经费资助计划确定。

  (3)本类型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限制范围。

 



编辑委员会
主  任:孙家广
副 主 任:王长锐
委  员:韩 宇 韩建国 汲培文 梁文平 冯雪莲 柴育成
     黎 明 张兆田 高自友 董尔丹 韩培立
责任编辑:王丽汴 杨惠民

 

版权所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京ICP备05002826号 文保网安备1101080035号
Copyright 2005 NSFC,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