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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

 

  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资助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基金战略定位,贯彻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围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中心任务和 “十二五”发展规划,鼓励基金项目承担者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开展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提升我国基础研究的创新能力。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部署,国际合作资助工作将坚持以交流型合作为基础,以实质性合作研究为重点,充分吸纳和利用境外研究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全面扎实地推进战略型国际合作。

  2011年,国际合作资助工作将稳步推进与美国在更多领域的实质性合作,深化与德国、英国、法国以及欧盟的合作,巩固与俄罗斯的合作,继续强化与日本、韩国以及国际科学研究组织的合作,开拓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

  为此,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资助工作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和完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引导科研人员充分吸纳和利用全球科技资源;

  (2)充分发挥双(多)边协议渠道的重要作用,继续加强与境外基金组织的战略型合作,在更高层次上筹划和组织实质性、高水平的合作研究项目;

  (3)继续做好国际(地区)合作交流和国际(包括组织间协议内)学术会议项目、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的资助工作;

  (4)实施卓越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执行预算制,提高管理和资助效益,为广大科技人员营造开展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的良好环境。

  关于各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具体申请要求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办法、国际合作局的主要职责、组织机构分工、协议概况、协议名录等,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网站。

  2011年,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仍在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接收申请。除特殊说明之外,申请其他类型的非集中受理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请避开集中接收期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外科学基金组织和科研机构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的项目指南,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上随时发布。

 

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类型简介
国别(地区)合作与交流

 


编辑委员会
主  任:孙家广
副 主 任:王长锐
委  员:韩 宇 韩建国 汲培文 梁文平 冯雪莲 柴育成
     黎 明 张兆田 高自友 董尔丹 韩培立
责任编辑:王丽汴 杨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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