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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一个重要类型,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重点项目应当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有效利用国家和部门重要科学研究基地的条件,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重点项目按照五年规划进行整体布局,每年确定受理申请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发布《指南》引导申请。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和重点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根据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确定项目名称,尽量避免使用领域名称作为项目名称。注意明确研究方向和凝练研究内容,避免覆盖整个领域范围。

  重点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由4年延长为5年。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共资助436项,资助经费96 45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221.22万元/项(资助情况见下表)。2011年度拟资助重点项目450项左右,预计平均资助强度约300万/项。


2010年度重点项目资助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科学部

申请项数

批准资助

资助率
(%)

项数

金额

资助金额占全委比例(%)

单项平均
资助金额

数理科学部

188

50

11 250

11.66

225.00

26.60

化学科学部

229

48

11 500

11.92

239.58

20.96

生命科学部

331

66

13 750

14.26

208.33

19.94

地球科学部

352

66

14 250

14.77

215.91

18.75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253

63

14 750

15.29

234.13

24.90

信息科学部

240

59

13 750

14.26

233.05

24.58

管理科学部

61

18

2 700

2.80

150.00

29.51

医学科学部

466

66

14 500

15.03

219.70

14.16

合  计

2 120

436

96 450

100

221.22

20.57

  关于重点项目资助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及有关要求见本部分各科学部介绍。

 

数理科学部 化学科学部 生命科学部 地球科学部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信息科学部 管理科学部 医学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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