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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保障措施

第十六章 完善资助管理

  (二十五)完善评审机制

  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功能完善、动态更新、安全可靠的评审系统,实现程序公正、结果可信、管理高效。适应学科发展需求,动态调整学科结构。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完善评审质量控制机制,促进评审业务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全面推进通讯评审专家计算机辅助指派系统的使用,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依据项目定位和不同学科特点,完善差异化项目评审标准和评价体系。突出激励科学突破的评议机制设计,针对高风险、创新性强的非共识研究项目、变革性研究项目以及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积极探索建立有别于传统同行评审的机制以及特别项目甄别与评价模式。

  (二十六)改进项目管理

  加强战略研究和科学论证,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科学编制项目指南。优化项目申请、评审、实施、监督等管理流程,更加重视项目后期管理。完善复审制度,充分保障项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简化过程管理程序,避免频繁检查和考核,保证科研人员的科研时间,营造宽松的科研环境。

  (二十七)加强绩效管理

  加强资助与管理绩效评价,构建运作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基于绩效评价的延续支持机制,促进竞争性支持与稳定性支持相结合。加强成果管理,完善科技报告制度,持续开展创新成果展示和科学传播。鼓励科研人员结合项目研究开展科学普及。继续完善第三方独立评估机制,推进科学基金资助管理整体绩效评估、项目类型年度绩效评估等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的信息反馈,提升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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