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传播中心(科学基金杂志社):
经2016年8月16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批准科学传播中心(科学基金杂志社)“三定”方案。
一、主要职责
1. 传播科学基金资助绩效和创新成果;
2. 传播科学基金发展战略和资助政策;
3. 协助政务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4. 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和新媒体内容的采集、编辑、维护等工作;
5. 负责《中国科学基金》等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工作;
6. 负责与国内外科学出版机构开展合作;
7. 组织开展音视频等多媒体传播载体制作;
8. 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科学传播中心(科学基金杂志社)下设4个部门。
(一)办公室(人事部)
1. 负责中心规章制度的制订、实施以及重要文件起草;
2. 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工资、保险、福利、劳动合同等人事管理工作;
3. 负责经费预、决算等财务工作;
4. 负责公文、印章和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密以及对内协调和对外联络等综合事务;
5. 负责中心网页及有关信息系统维护和建设工作;负责科学基金图书资料室和文献情报查询服务工作;
6. 承担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采编制作部
1. 承担科学基金资助绩效、创新成果、发展战略、资助政策的信息采集、编辑、制作和传播;
2. 联络各部门及依托单位信息员;
3. 开展新闻媒体联络、新闻发布、政务宣传等工作;
4. 承担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编辑出版部(《中国科学基金》编辑部)
1. 负责《中国科学基金》中英文期刊编委会的组建、章程拟定及日常工作;
2. 负责《中国科学基金》中英文期刊的组稿、审稿、编辑、出版、发行和开放获取等工作;
3. 负责与国内外科学期刊和出版机构开展合作;
4. 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工作;
5. 承担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新媒体发展部
1. 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及新媒体内容的采集、编辑、维护等工作;
2. 承担科学传播音视频载体的策划、制作等任务;
3. 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舆情收集及信息报送工作;
4. 承担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科学传播中心(科学基金杂志社)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正局级),副主任2名(副局级);部门领导职数6名。
废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基金杂志部改革方案》(国科金发人〔2001〕40号)和《关于科学基金杂志社内设机构更名的批复》(国科金发人〔2012〕82号)。
特此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