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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背景下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若干基础理论与方法”重大项目指南

    日期 2017-07-12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在全球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伴随着中国互联网产业独特的网络人口红利、以及中国金融服务供需之间的高度非均衡,互联网(包含技术及其思维模式)对中国的金融创新活动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使得中国金融体系的结构和功能都变得更加复杂。一方面,这些金融创新通过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便利性、产品多样性满足了社会对金融服务的迫切需求;但另一方面,也对金融体系的风险管理也带来了严重的新挑战。同时,中国的这些在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创新实践也为全球学者们提供了一些全新的科学问题,引发了探寻其可能蕴含的普适性规律之好奇心。为此,本项目拟从复杂系统和交叉学科的视角,研究互联网背景和影响下的金融创新基础规律及其风险特征,着力解决与之相关的关键科学问题,认识这些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实践过程中的本质问题;通过扎实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更好地服务于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金融实践和金融监管,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科学目标

      紧密结合中国情境之特点和国家战略之需求,运用多学科融合与交叉方法,深入、系统开展对于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创新的相关基础理论与方法研究。揭示互联网发展对金融市场参与者行为的影响规律;发现互联网作为一项基础性技术对金融产品/服务带来的新型定价因素和价格决定机制的影响;揭示互联网为金融活动带来的风险本质;提出改进市场效率和完善风险监管的原理。

      二、研究内容

      (一)互联网背景下金融市场微观参与者行为规律及其风险效应研究。

      研究在互联网背景下金融市场微观参与者(既包括个人交易者,也包括金融机构交易者)的信息行为、决策行为与价值判断。重点问题可包括:金融市场异质互联网信息对市场微观参与者信息行为特征的影响、互联网社交媒体中的信息行为与金融市场的动态关联关系、基于互联网数据的异质投资者分类及其行为对金融市场质量和风险的影响、互联网金融中连续化利率对微观参与者价值判断及决策行为方式的影响等。

      (二)互联网背景下金融产品/服务创新、风险及其定价理论。

      研究互联网带来的外部交易环境变化和金融创新会进一步导致金融产品/服务供需特性、损益特性变化、风险及金融产品/服务定价变化。重点问题可包括:互联网背景下的不同类别金融产品/服务供给(包括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之间的相互影响、金融产品/服务需求(包括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类别特征及其分析、金融产品/服务供需(包括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特性、损益特性及其风险规律、金融产品/服务定价与定价机制等。

      (三)互联网背景下金融机构创新及其风险规律。

      研究具有开放性、便利性及普及性的互联网背景下金融机构创新规律与业绩表现。重点问题可包括:作为微观参与者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VC/PE)投资模式在互联网时代的变化、互联网背景下金融机构创新风险的传染和扩散机制、互联网背景下金融机构创新竞争机制分析、互联网背景下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溢出效应、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信息扩散与金融创新产品/服务价格等。

      (四)互联网背景下金融市场效率与监管理论。

      研究互联网环境中金融效率和金融监管理论(包括微观层面、平台层面和宏观层面)。重点问题可包括:个体信用因素的动态特征及对市场交易效率的影响、管制约束条件下交易成本及信息对称性对市场效率作用机理、互联网背景下信用评价与违约风险控制、网络借贷平台定价机制与风险评价、市场监管规范效应等。

      三、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的附注说明选择“互联网背景下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若干基础理论与方法”(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申请的直接费用预算不得超过1600万元/项(含1600万元/项)。

      (三)本项目由管理科学部负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