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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声明

    日期 2020-06-28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近期,我们发现有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平台开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个人号,假冒我委名义发布信息;复制我委门户网站部分网页,诱导公众点击进入其网站;个别微信公众号盗用和变形使用我委标识。这些行为误导了社会公众,扰乱了网络秩序,侵犯了我委名称权、名誉权和著作权。为维护公众利益和我委权益,现郑重声明如下:

      我委享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会”、“NSFC”等名称的专属使用权和我委标识的著作权。我委的官网为:http://www.nsfc.gov.cn/,备案号:京ICP备05002826;微信订阅号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在其产品或者服务的宣传上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会”、“NSFC”等名称和我委标识或网页。

      针对上述侵权行为,我委保留对相关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广大公众仔细鉴别,谨防不法分子利用假冒网站、微信等平台进行欺诈,避免给相关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

      特此声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