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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面向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的科研人员
    定向开放项目申请的通知

    日期 2020-04-10   来源:国际合作局   作者:  【 】   【打印】   【关闭

    各依托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的有关精神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面向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定向开放项目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 计【2020】21号)有关要求,经与境外合作资助机构商定,现面向确因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拟申请但无法在下列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境内申请人,开放自然科学基金委生命科学部和医学科学部所属申请代码下的项目申请:

      1.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与交流项目征集指南》

      2.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3.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对于符合要求的科研人员,依托单位应当于2020年4月20日16时前向自然科学基金委统一备案。备案方式为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加盖公章的备案表(http://gxu-dq-ylf.mikecrm.com/JV9nnhs)。

      开放申请的开始时间为5月5日8时,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6时。

      请依托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备案和申请组织工作,在信息系统中实事求是填写备案人员信息,确保备案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要合理安排工作,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依托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申请质量。

      自然科学基金委向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联系人:殷林飞 曲海波

      联系电话:010-6232-5793

     

      附件: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科研人员备案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