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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招聘项目主任的启事

    日期 2002-09-09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为落实我委“三定”方案,提高科学基金的资助和管理工作水平,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拟在北京地区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管理机构公开招聘项目主任3人。   项目主任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受理、评审、资助评估等管理工作;负责资助项目的成果管理;承担学科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研究以及《项目指南》与《申请指南》的编写任务;承担有关科学基金项目的咨询及接待工作。   项目主任的选聘条件:   1.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科学基金事业,作风正派,办事公正;   2.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本领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经历,熟悉本领域的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有一定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项目的能力;   5.有较好的外语(英语)水平,最好有在国外学习或工作的经验;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招聘项目主任岗位:   1.工程科学二处机械学项目主任1人   2.工程科学三处能源动力工程项目主任1人   3.工程科学四处环境工程项目主任1人   以上人员一经聘任,即为我委机关事业编制内干部。   申报材料:本人简历(含教学、科研、社会活动和论文目录等),并附上近期照片、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和单位推荐材料。   由于条件限制,本次招聘项目主任只在北京地区进行。欢迎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报名或推荐截止日期:2002年9月21日。   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人事局干部处 邮政编码:100085 电子邮件:tanglh@nsfc.gov.cn、wangcx@nsfc.gov.cn 电  话:62326928 62326983 传  真:62326858 联 系 人:唐隆华 王翠霞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事局干部处 2002年9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