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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澳科技合作特别基金”项目征集通知

    日期 2003-12-04   来源:   作者:陈文涛  【 】   【打印】   【关闭

      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澳大利亚教育、科学和培训部共同资助的“中澳科技合作特别基金”2004年项目征集工作正式启动。2004年度特别基金的优先领域包括新材料、农业、生物技术、环境以及采矿和能源等五个领域。其它领域的项目申请也将给予一定考虑。   该特别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大利亚教育、科学与培训部(原工业、科学与资源部)于2000年共同创建,2001年正式实施,用于支持中澳两国共同感兴趣的科学和战略研究开发项目。   特别基金每年申请一次,凡是承担在研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与澳大利亚方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国内专家均有资格申请该项基金,项目执行期为一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处负责中方特别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澳大利亚教育、科学与培训部科学司负责澳方特别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其有关情况及联系方式,请参见其网站:http://www.dest.gov.au/。 2004年项目申请时间表: 2003.12 发征集项目通知,开始受理申请。 请直接报送基金委合作局美大处,后由美大处转交有关学部审批。 2004.1.15 受理申请书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中方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附双方合作协议书、邀请信或确认信,并用英文填写“Partner Summary Page”(申请书和Partner Summary Page均可在www.nsfc.gov.cn下载)。 2004.4左右 经双方评审等程序,确定资助项目清单。   注:中方提交申请书时应附上由澳方合作者填写的“Partner Summary Page”, 澳方向澳教科培训部递交申请书时应附上由中方合作者填写的“Partner Summary Page”。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008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处   联系人:陈文涛 陈淮   电话:010 6232 7017   传真:010 6232 7004   电子邮件:chenwt@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