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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2004年“科研行政管理与电子政务培训班”参加人选的通知

    日期 2004-07-19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国科金交函〔2004〕16号 关于推荐2004年“科研行政管理与电子政务培训班” 参加人选的通知 科研处、外事办公室: 一、意义: 中国加入WTO后,全球信息化的趋势给政府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面对变化的国内环境和国际竞争格局,如何有效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行政工作流程和管理模式以适应信息社会的需要?如何更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加入WTO后的中国迫切需要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进一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由全能政府转为有限政府;政府管理将由直接管理转向监督和服务;政府政策从缺乏透明度转向公开透明;从半封闭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微观规则从侧重市场准入转向全面规范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等。 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搞四个现代化,哪一个也离不开信息化”。朱镕基在一次科技知识讲座上强调,“为了适应国际形势和中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国必须加快电子化的发展。推进电子政务的建设,对于提高国民经济总体素质,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政府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开展反腐倡廉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应用电子政务可实现行政管理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构造新的行政管理形态,突破时间、空间和部门的限制,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的管理和服务。大力发展我国电子政务是加快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新的历史性机遇,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和政务效率;加强监督,反腐倡廉;推动社会向信息化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国电子政务刚刚起步,更应利用目前新的历史机遇,加快发展。 二、 培训目的、内容和方式: 1. 目的:深入学习和了解发达国家行政管理的职能和政策、制度;了解发达国家管理流程,内部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了解、掌握政府的信息发布、管理、服务、沟通功能等电子信息网络运行办法和向国际互联网上迁移的系统解决方案。通过培训提高科研费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找差距,结合实际提出改革的措施;通过培训,增强行政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2. 内容: l科研行政管理体制、决策支持系统及政策法规 l科研机构内部管理系统、管理流程 l行政管理的办公自动化系统 l网络信息服务与信息沟通 l内部办公自动化 l网上交互式办公 l各部门资源共享、协同工作 l政府的电子贸易-电子采购及招标 3. 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讲授内容既有宏观概述,又有具体的案例分析,辅之以参观、研讨、座谈等活动。 三、 报名条件: 培训对象主要为全国各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从事科研行政管理的人员;部分信息技术科研管理人员,人数25人左右。 被推荐人员应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科学基金事业,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有较好的英语交流能力,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对于曾获得基金委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外语水平高,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以根据单位的推荐意见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 出访时间及主要单位:定于2004年10月30日至11月20日,国外培训和考察21天,国内预培训2天。拟访问的主要单位有:法国国家科研中心(CNRS)、巴黎大学、法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法国农业科学研究院及一些非政府组织、基金会等。主要城市有:巴黎、里昂、马赛等。 五、 承办单位:由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国内预培训,办理参加出国培训人员的各项手续。由法国法中工商会负责境外培训的接待和培训安排。 六、 费用: 培训班的收费标准是按照财行[2001]73号“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外专发[2002]95号“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短期出国(境)培训生活费开支标准和部分国家培训费币种的通知”及实际开支而确定的,以人民币结算(汇率:1 EUR=10RMB),总计费用为4.58万元/人。根据实际支出成本核算,此次培训任务实际支出为4.33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参团人员人民币0.5万元/人,其余由各推荐单位支付,共计3.83万元,其中包括:报名费0.1万元,国内预培训费0.2万元,国际旅费0.8万元,境外培训费0.6万元、翻译及公务活动费2.85万元。各项开支科目见附表:(单位:人民币元/人) 支出科目 分项 应收费用 (元) 实收费用 (元) 备注 报名费 审定培训人员名单 1,000.00 1,000.00 报名时务请交纳报名费,经审确定参团名单后,因故未能成行者,报名费恕不退还。 呈报审批手续 拟定培训计划及日程 通讯联络 办理签证等各项手续杂费 国内预培训费 食宿费(3天) 2,000.00 2,000.00 会议、讲课、资料、交通费等 国际旅费 8,000.00 8,000.00 按财行[2001]73号“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外专发[2002]95号“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短期出国(境)培训生活费开支标准和部分国家培训费币种的通知”执行。餐费和杂费部分除集体活动和用餐外,剩余部分按规定发给参团人员。 境外培训、翻译 及公务活动费 境外21天培训费 (包括:公务活动费、专业翻译费) 6,270.00 6,000.00 境外生活费 境外全程住宿费 (正三星级或四星级酒店双人间) 17,850.00 26,300.00 餐费 5,600.00 杂费 (包括:全程司机和陪同费用) 2,100.00 全程旅行租车费 3,000.00 合计 28,550.00 总 计 45,820.00 43.300.00 不包括制装费、个人零用费、礼品费等 资 助 5000.00 38,300.00 七、 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推荐参加出国培训的人员1-2名,并填写《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拟派人员情况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注:选择项目类别为“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上述二表和申请书可在www.nsfc.gov.cn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请务必于7月25日前E-mail或传真至国际交流中心(原件必需单位主管领导〈非外事处〉签字盖章,并请于8月1日前寄至),以便审核,同时交纳报名费1000元。经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批后,若由于推荐单位或参加者个人原因而不能成行,除报名费外,其他费用如数退还。推荐单位报名时务请交纳报名费,其他交费手续待批准通知下发后办理。 八、 汇款办法: 电 汇: 户 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交流中心 开户行:工商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帐 号:0200010009014457710 用 途:赴法国培训团报名费 邮政汇款: 收款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交流中心 备 注:赴法国培训团报名费 九、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 悦 张凯峰 通讯地址:北京市8610信箱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交流中心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6935,010-62327256 图文传真:010-62326935,010-62326933 E-mail: sunyue@nsfc.gov.cn zhangkf@nsfc.gov.cn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法国、意大利短期出国培训开支标准(公供参考,单位:/人天) 国家和地区 币种 住宿 伙食 公杂费(美元) 培训费 1 法国 欧元 85 35 10 32 2 意大利 欧元 85 40 10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