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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2004年“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管理培训班”参加人选的通知

    日期 2004-07-19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国科金交函〔2004〕31号 关于推荐2004年 “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管理培训班”参加人选的通知 科研处、外事办公室: 我国财政部目前倡导并执行财务预算制和国库拨付制度。为了深入落实中央领导关于管好用好科学基金的指示精神,配合国家财政预算制度改革,规范科学基金经费管理,推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向事前、事中监控,事后审计的方向发展,有效地管好、用好科学基金,增强财务人员管好、用好科学基金经费的责任心和管理意识,提高科学基金经费管理水平和经费的使用效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国际交流中心拟主办“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管理培训班”,组织各依托单位财务基金管理干部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进行培训。具体事项请示如下: 一、 培训目的、内容和方式 培训目的:深入学习和了解发达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了解国家科研经费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反馈等实施办法和程序;科研经费的分配、比例,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经费编制和使用;了解、掌握科研经费的管理,经费拨付的审批、审计监督制度及监督模式和手段,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和制度;电子信息网络运行办法。通过培训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找差距,结合实际提出改革的措施;通过培训,增强基金财务管理人员的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为国家管好、用好基金,奋发有为展开工作。 培训内容: l 联邦政府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模式 l 澳大利亚科学基金理事会的科研经费管理系统、财务管理流程(包括预算流程、项目经费拨付流程及行政经费的管理)情况,具体包括:管理机构、人员组成、编制程序、经费公配原则(项目经费和行政管理性经费分配比例)、拨款方式和拨款程序以及会议费、差旅费及其他公用经费的管理 l 澳大利亚科学基金理事会或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组织在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方面的控制制度和有效手段 l 对项目依托单位会计核算系统的要求,以及对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人员的要求 l 资助机构与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在保证科研经费安全和有效使用方面操作过程 l 联邦政府及基金管理组织在项目资助经费支出预算标准方面的有关法规及相关经费的比例情况 l 项目经费使用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和监督机制 l 项目申请、评议、资金发放等整个过程中的电子化处理程序 l 资助项目的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讲授内容既有宏观概述,又有具体的案例分析,辅之以参观、研讨、座谈等活动。 二、 报名条件 被推荐人员应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科学基金事业,在高校及科研单位从事基金管理、财务管理或审计的人员,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有较好的英语交流能力,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对于曾获得基金委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外语水平好,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以根据单位的推荐意见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三、 出访时间和接待单位 出访时间定于2004年10月24日至11月14日,国外培训和考察21天,国内预培训2天。拟访问的主要单位有: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澳大利亚联邦工业组织、科学基金会等。主要城市有堪培拉、悉尼、墨尔本等。 四、 费用 培训班的收费标准是依照财行[2001]73号、外专发[2002]95号文件,结合实际开支而确定的,以人民币结算(汇率:1 USD=8.3 RMB,1AUD=6.0RMB)。各推荐单位应支付4.25万元/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参加培训人员每人0.5万元;各推荐单位实际支付3.75万元(其中包括报名费0.1万元,国内预培训费0.2万元,境外培训及公务活动费0.57万元,境外生活费1.53万元,国际旅费1.35万元)。明细如下:(单位:元) 类别 分项 应收费用 实际费用 备注 报名费 审定培训人员名单 1,000.00 1,000.00 报名时务请交纳报名费,经审确定参团名单后,因故未能成行者,报名费恕不退还。 呈报审批手续 拟定培训计划及日程 通讯联络 办理签证等各项杂费 国内预培训费 食宿费 2,000.00 2,000.00 专家讲课费、资料费 公杂、机场交通及建设费 境外培训及公务活动费 澳、新境内培训费 (包括公务活动费、讲课费及专业外语翻译费) 5755.40 5,700.00 按财行[2001]73号“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外专发[2002]95号“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短期出国(境)培训生活费开支标准和部分国家培训费币种的通知”执行。餐费和杂费部分除集体活动和用餐外,剩余部分按规定发给参团人员。 境外生活费 境外全程住宿费 (正三星或四星级酒店双人间) 10458.00 15,300.00 餐费 4648.00 杂费 (包括:房间、全程司机和陪同小费) 1743.00 全程旅行租车费 3486.00 合计 20335.40 国际旅费 13,500.00 13,500.00 总计 42590.40 37,500.00 不包括制装费、个人零用费、礼品费等 五、 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推荐参加出国培训的人员1-2名,并填写《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拟派人员情况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注:选择项目类别为“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上述二表和申请书可在www.nsfc.gov.cn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请务必于7月30日前E-mail或传真至国际交流中心(原件必需单位主管领导〈非外事处〉签字盖章,并请于8月5日前寄至),以便审核,同时交纳报名费1000元。经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批后,若由于推荐单位或参加者个人原因而不能成行,除报名费外,其他费用如数退还。推荐单位报名时务请交纳报名费,其他交费手续待批准通知下发后办理。 六、 汇款办法: 电 汇: 户 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交流中心 开户行:工商行北京北太平庄分行 帐 号:0200010009014457710 用 途:赴澳大利亚培训团报名费 邮政汇款: 收款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交流中心 备 注:赴澳大利亚培训团报名费 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 悦 唐晓明 通讯地址:北京市8610信箱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交流中心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6935,010-62327256 图文传真:010-62326935,010-62326933 E-mail: sunyue@nsfc.gov.cn xmtang@nsfc.gov.cn 二○○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