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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五”第三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的通告

    日期 2004-07-23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国科金发计〔2004〕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重点选择具有前瞻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科学问题,组织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现公布"十五"第三批重大项目申请指南,欢迎具有研究工作基础、条件与能力的科技工作者提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对所有申请组织评审,择优给予资助。受理申请时间为2004年9月6日至9月10日。 请申请者注意下列事项: 申请前,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特别是申请重大项目须具备的条件、申请资格及项目实施的要求和责任等有关条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请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 申请指南中仅含拟资助的研究领域、科学目标和主要研究方向等。申请项目(课题)名称,具体的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目标以及课题设置等均由申请者提出。 申请书采用通用电子版,请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申请者须按照重大项目撰写提纲要求撰写,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请。联合组织重大项目的须填写项目申请书及所含课题申请书。同时,也欢迎申请者针对项目指南范围内的某一研究方向单独提出课题申请。 所有申请均须报送电子申请书和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各申请单位须首先将电子申请书报送自然科学基金会信息中心,可选择Miniiris系统或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在受理截止期(9月10日)前提交,并在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打印申请项目清单。 各申请单位须在规定受理时间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包括本单位公函、申请项目清单和纸质申请书,可邮寄或直接送到项目指南中指定的受理科学部综合处。邮寄申请材料时须使用特快专递。受理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附件: 《高聚物成型加工与模具设计中的关键力学和工程问题》项目指南 《能源发展中的若干关键化学科学基础问题》项目指南 《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研究传染病时空传播与流行规律》项目指南 《我国主要陆地生态系统对全球变化的响应与适应性样带研究》项目指南 《低纬度地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生物地球化学过程及其对机体的影响》项目指南 《功能晶体的低对称性特性、生长规律研究及其应用探索》项目指南 《电力系统广域安全防御体系基础理论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指南 二○○四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