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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第二届“金基石”奖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04-09-13   来源:   作者:沈林福  【 】   【打印】   【关闭

    各有关新闻单位、各受资助单位、委机关各部门: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承担科学基金项目的广大科学家和广大科学基金管理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其中,新闻媒体和广大新闻工作者,在宣传基础研究、科学基金制和科学基金事业,为科学基金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表彰新闻工作者在推动科学基金事业发展中所作出的贡献,鼓励广大的新闻工作者积极参与科学基金事业的宣传报道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2002年开展了首届“金基石”奖科学基金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工作。该奖每二年评选一次。2004年拟开展第二届科学基金优秀新闻作品“金基石”奖的评选活动。希望广大新闻工作者踊跃参与。   为做好本届“金基石”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品范围 内容   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改革与发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重要成果与进展、人才资助和培养、创新人才团队建设、科学基金创新文化建设、国际合作重要成果等方面的新闻报道。 形式   公开发表(播报)于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的新闻类文章(消息、通讯、评论、综述、访谈、答记者问、电视新闻包括专题片等)。 日期范围   所发表作品的日期在2002年12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 二、报送作品要求 请记者同志提供拟参评的自荐作品1—2件,经作者所在单位初审后报送。每位申报者所报作品不能超过2篇。 每件参评作品均需认真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第二届“金基石”奖新闻作品申报表》15份。文章类作品每篇需报送纸质件15份(其中1份是原件)、电子版本一份。电视作品报送贝塔(Beta)录像带或光盘和电子版本各一份,文字稿打印件15份。广播作品报送录音带和电子版本各一份,广播稿打印件15份。 申报本届“金基石”奖的作者,请提供2002年12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作品发表目录清单及作品纸质原件和电子版(硬盘或光盘)或email各一份(见附件2)。 申报者可在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附件1、附件2。 请将申报作品及上述有关材料于2004年1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宣传处,信封上署明“科学基金‘金基石’奖评选”字样。电子版本发电子邮件至shenlf@nsfc.gov.cn。过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申报表、申报作品、目录清单等)不符合要求的无效。 三、作品奖项   将评选出文章、电视、广播等作品共16件。其中一等奖3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8件。 四、评审与颁奖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成立由委领导、院士、新闻传播专家及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的有关领导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本着既遵循科学规律,体现科学基金特色,又遵循新闻宣传规律,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从新闻作品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可读性、成效性等方面评定作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2005年1月举行颁奖仪式,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为获奖者颁奖,并通过媒体公布评选结果。   联系人:张香平 沈林福   电 话: 62327085   传 真: 62327085 62326879   附 件:1.作品申报表       2.所发作品目录清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新闻办公室 二OO四年八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