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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填写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变更审批表的通知

    日期 2005-01-05   来源:   作者:国际合作局 邹立尧  【 】   【打印】   【关闭

    各单位科研处:   为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管理,对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变更、中止、撤销的项目及时予以处理,请各单位科研处协助项目承担者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变更、中止、撤销审批表”,并经签字盖章后报送项目审批处。该表下载地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00/znjs/gjhzj/form/xz_notice.rtf。 国际合作局 200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