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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工作须知

    日期 2006-03-01   来源:   作者:计划局  【 】   【打印】   【关闭

    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受理工作,自2006年3月1日开始,3月31日截止。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此期间设立"集中受理工作组",负责受理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受理地点为216房间。 各申请单位请认真阅读《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关于《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以及相关的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和规定。 今年集中受理依然采用"一站式"服务模式,现场办公时间定为3月28日-31日,地点为基金委集中受理办公大厅。 今年现场办公增加受理重点学术期刊基金工作台。 未准予注册的单位申请基金项目不予受理。 在上传电子申请书和确认结题报告之后,请登录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查阅并打印系统生成的项目清单(申请和结题分开)。同时,下载单位公函模板,按照清单填写并盖公章。 受理申请的材料包括各项目申请书、单位公函、项目清单;受理结题的材料须包括各项目结题报告,单位公函、项目清单、经费决算汇总表;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请单位,所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邮寄来的申报材料按现场办公处理,凡不符合通告和指南要求的不予受理,统一在4月15日以特快专递函告申请单位(申请材料不退回),申请单位如有疑问,须于4月30日前进行查询(休息日不办公,过期不再受理查询)。 集中受理期间有关申报的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   受理服务电话:010-62311188-8516; 010-62326949   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集中受理工作组 200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