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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赴德国“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培训班”

    日期 2006-05-19   来源:科技处、外事办公室   作者:  【 】   【打印】   【关闭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2006年9月9日至9月29日组织赴德国"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培训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创新是人类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经济全球化和以知识产权为主要手段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仅是我国弥补资源和资本不足的重要策略,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   当今世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发达国家已把核心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作为其夺取和保持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成为制约竞争对手、维护自身利益的杀手锏。我们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逐步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就必须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彻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努力将我国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国家。只有拥有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才能享有受人尊重的国际地位和尊严。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与知识产权管理和创新制度建设密切相关。当前,在知识产权方面,我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请专利数量较少,尤其是高新技术、职务发明专利申请量少。在创新能力建设方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社会缺少必要的互动关系。这不仅与科技人员、科研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不重视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不高有关,而且还与他们对创新体系建设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在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缺乏必要了解有关。   德国是OECD国家中人均专利申请数量较多、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家,组织科研人员,特别是科研管理人员赴德国学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了解如何将知识产权管理落实到创新能力建设的政策与措施,对于我国科技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班分为两个阶段,国内预培训和境外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以下专题展开。     德国的科技与教育,德国和欧盟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科技活动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范围、特点和问题。高新技术及国际交流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德国知识产权保护概况,知识产权立法和保护标准     德国的专利和知识产权管理概况     科技活动中的越轨行为和知识产权保护     科技创新活动和知识产权保护     科技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     应用研究、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     企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科技活动中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分析及研究成果     欧洲专利局的功能、任务和成果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讲授内容既有宏观概述,又有具体的案例分析,辅之以参观、研讨和座谈等活动。   三、参加培训人员的条件   主要为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从事知识产权研究与管理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人数20人左右。被推荐人员应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科学基金事业,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有较好的英语交流能力,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对于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外语水平高、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以根据单位的推荐意见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出访时间及拟访单位   出访时间拟定于2006年9月9日至9月29日。国内预培训2天,境外培训21天。拟访问的主要单位有:柏林工业大学及生产技术研究中心、德国联邦司法部、德国联邦专利局信息中心、罗伯特-科赫医学研究所(国家实验室)、柏林专利及技术转让公司、德国联邦科技教育部、大众汽车公司、弗朗霍夫研究协会、西门子公司、马科斯-普朗克知识产权研究所、欧洲专利局。   五、主办及承办单位   培训班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学部主办,机关服务中心承办并负责筹办国内的预培训。德国柏林应用科技大学东亚合作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渠道编号:994911)负责承办境外培训。   六、关事项说明   请按照要求推荐1-2名同志参加本次出国培训。   核实推荐人员情况后,准确填写《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和《拟派人员情况表》,表中"选派单位综合审查意见"一栏必须由单位的主管领导(非外事处领导)签字盖章。上述所指单位应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   上述两表填写完成后于 6月 22 日前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外事服务部,同时交纳报名费1000元。 如6月22日前邮件无法寄到,可先发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上述两表,其内容应与纸质原件一致。此件等同报名并做统计使用,但是审核时以报送来的纸质原件为准。 《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和《拟派人员情况表》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nsfc.gov.cn)主页的下载中心下载。经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批后,若由于推荐单位或参加者个人原因不能成行,除报名费外,其它费用如数退还。   七、经费预算及说明   该培训班为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经费由各报名单位自筹。   境外培训收费标准按照财行〔2001〕73号《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外专发〔2002〕95号《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短期出国(境)培训生活费开支标准和部分国家培训费币种的通知》及实际开支综合确定,以人民币结算(按第一轮通知发出时当日牌价)。经核定,费用总计人民币 3.95 万元/人。   经费预算表: 收费项目 开支成本 (人民币元/人) 备注 国际旅费 7000(含税) 国内预培训费 1600 签证费和换汇手续费 400 境外培训费 培训费 24780 赴德国培训费标准176欧元/人 住宿费 餐费 城市间费 1250 公杂费 1700 210美元/人 单间差 870 小 计 37600 ×5% 税金 39480 人均收费标准 39500 按20人参加 培训计算   八、汇款办法:   电汇户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帐 号:0200010009014450296   用 途:赴德国培训班报名费   邮政汇款收款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备 注:赴德国培训班报名费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敬昱 刘晨   通讯地址:北京市8610信箱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外事服务部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7256 010-62326933   传真:010-62326933   E-mail: lijy@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