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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6年度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指南及受理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 2006-07-24   来源:   作者:计划局  【 】   【打印】   【关闭

      各理科基地(包括试办基地)、特殊学科点:   根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十一五”实施工作方案(国科金发计〔2006〕11号),现公布2006年度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请认真阅读项目申请指南,做好2006年度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理科基地或特殊学科点申请时须在受理截止日期前提交纸质和电子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   2.项目负责人采用基于互联网的在线方式填写申请书,按照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项目填写说明分项填写 (详细操作过程见附件2) 。   3. 在线填写完毕后,打印一份纸质文件,经项目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法人公章)并汇总全部项目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信息管理ISIS系统上打印项目清单并下载申报项目公函模板,申报项目时需要依托单位公函、申请项目清单和签 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在受理截止日期前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或直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邮寄时间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   4. 项目受理截止日期:2006年8月2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5. 在撰写项目申请书时若有问题,请及时与联系人联系。   6.有关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https://isis.nsf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人:郭占昌 谢焕瑛   联系电话:010-62326941 62326978(FAX)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附件1:2006年度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指南   附件2: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