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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2014年度第一批局(室)委托任务项目指南的通知

    日期 2014-04-22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国科金计函〔2014〕36号

      2014年度第一批局(室)委托任务项目指南以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研究为背景,围绕改革创新资助管理的体制机制这一战略核心问题,提出12个研究专题,公开发布指南,集思广益,旨在探索和研究科学基金管理实践中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提高管理创新能力,为完善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保障机制和政策措施提供研究基础和战略思路。局(室)委托任务项目每年度分批发布指南及受理申请,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原则择优遴选。

      现公布2014年度第一批局(室)委托任务项目指南(见附件)。

      一、申请条件

      局(室)委托任务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者在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从事科学基金管理相关工作。

      3.熟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项目管理办法,对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有比较深刻的理解。

      二、限项规定

      申请或参与申请本类项目不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申请范围。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知或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本批项目申请截止日为:2014年5月21日16点。

      2.申请人应按照局(室)委托任务项目撰写提纲填报申请书。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填报;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指南要求填报。

      3.项目采用在线填报申请书方式,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局、室软课题及委托任务”,申请代码选择J0202。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建议双面打印),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3)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在申请截止日前通过ISIS系统对申请书确认后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并报送经依托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1份。

      5.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依托单位须认真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负责。

      6.获得项目资助的申请人,在项目结题时除项目结题报告外须另行提交研究报告。

      7.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申请书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直接报送或邮寄(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采用邮寄方式的,请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局(室)委托任务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咨询电话:010-62328410 联系人:李铭禄

      附件:2014年度第一批局(室)委托任务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