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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泰国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日期 2015-12-22   来源:国际合作局   作者:赵闯  【 】   【打印】   【关闭

      一、项目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泰国研究基金会(TRF)于2008年5月签订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在联合资助多个合作交流项目和多次成功举办研讨会的基础上,双方自2015年起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推动两国科学进步。

      二、2016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协商,2016年度NSFC和TRF的合作领域是气候变化(Climate Change & Climate Variability Research in Monsoon Asia),申请代码为D05。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以上合作领域的具体方向填写申请代码,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被初筛。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6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6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6年资助数量为5项以内,NSFC向中方科学家提供每项300万元以内的资助经费(含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TRF向泰国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泰方合作者应符合TR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TRF提交申请。

      (三)中泰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本项目按照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管理。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

      (二)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三)正在承担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申报要求

      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科学家需要分别根据本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应的申请书;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TRF(中泰)”,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须与泰方合作者联合提出申请,并共同填写英文申请书(可从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下载),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三)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1),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四)报送材料:中方申请人须将英文申请书和合作协议等材料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与中文申请书一同提交,提交完成之后,打印一套系统自动生成的中文申请书(PDF文件)及附件。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经本人签字、依托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亚非与国际组织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五)接收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4月15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6年4月11日至4月15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六)泰方合作伙伴须在截止日期前同时向TRF提交申请。

      六、项目联系人

      (一)NSFC联系人

      联系人:张永涛

      电 话:010-62325449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zhangyt@nsfc.gov.cn

      (二)TRF联系人

      联系人:Dr. Chanathip Pharino

      电 话:+66-2278-8356

      传 真:+66-2278-8225

      电 邮:Chanathip@trf.or.th

     

    国际合作局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1: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