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基金要闻 >> 通知通告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生物医学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日期 2016-01-13   来源:国际合作局   作者:魏芹  【 】   【打印】   【关闭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科学合作谅解备忘录及相关附件,双方将于2016年共同资助五年期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中美科学家在过敏性疾病与医学免疫、感染性疾病(包括HIV/艾滋病及其并发症和交叉感染)、精神健康及选择性神经系统疾病等领域合作开展基础、转化及临床研究。具体项目说明和申请要求如下: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项目数:30项左右。

      (二)资助内容与强度:

      NSFC与NIH分别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的研究经费、为开展双边交流所需的出访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费。NSFC的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200万元(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之和),NIH对每个项目提供匹配经费。

      (三)项目执行期限:5年(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四)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医学免疫学(Immunology,non-HIV/AIDS)【申请代码:H10】

      肿瘤(Cancer)【申请代码:H16】

      精神健康(Mental Health)【申请代码:H09 】

      帕金森病及神经系统疾病(Parkinson’s disease and related disorders)【申请代码:H09 】

      感染性疾病(Infectious Diseases)(不包括HIV/AIDS)【申请代码:H19】

      HIV/艾滋病及其并发症(HIV/AIDS and co-morbities)【申请代码:H19】

      关于资助领域的详细说明请参看本指南末所附的英文附件。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以上列出的申请代码填写中文申请书,对于未按要求填写此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注:1. 药物、生物制剂和诊断学的临床试验不属于本指南资助范围。

        2. 鼓励围绕科学问题开展的合作研究,避免以样品交换为主要内容的合作。如必须涉及样品交换问题,中方申请人须获得国家相应部门批准,申报时须附上有关书面批准材料。

        3. 对涉及医学伦理的研究项目,请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批准书。

      二、申请要求

      (一)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中美双方科学家之间应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和潜力;

      (三)中方申请人和美方合作者要充分沟通协商,在此基础上填写NIH要求的英文申请材料。中方申请人须与美方合作者联系,取得美方合作者向NIH最终提交的全套申请材料的副本,作为中方申请人向NSFC提交申请的必要附件材料,无此英文材料附件的中方申请视为无效。

      该英文申请材料将作为双方评审的依据,中美双方资助机构及双方科学家须严格遵守双方相关保密规定。

      (四)双方合作者应按照要求分别向我委和NIH提交申请,单方申请视为无效。NIH指南链接:http://grants.nih.gov/grants/guide/rfa-files/RFA-AI-16-006.html。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四)《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中方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 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点击“项目申请”进入申请界面;

      2. 点击“新增项目申请”,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是“+”号或者右侧“展开”钮;

      3. 展开此类项目下拉菜单,再点击“合作研究(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IH项目(中美)”,同时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注意: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确认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

      (二)中文申请书的内容应与英文申请材料内容一致。同时,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项目英文名称及双方项目负责人姓名必须与美方合作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英文项目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完全一致。

      (三)申请附件材料:

      1. 中方申请人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还须同时提交美方合作者向NIH提交的全套英文申请材料的副本,包括双方签字的支持信(Letter of Support)。无此全套英文申请材料副本的,将不予受理。

      2. 中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英文学术简历。

      (四)申请材料受理方式:

      1、电子版申请材料: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完毕后,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登录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

      2、纸质版申请材料:打印一套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生成的带有科学部受理号的纸质中文申请书,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连同本项目指南要求的附件材料一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

      纸质版材料应与电子版材料须完全一致,任何一版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

      (五)申请截止时间:

      1. 中方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由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4月1日16:00(纸质申请材料以2016年4月1日邮戳为最后截止期限)。纸质申请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4月1日,公共节假日期间不予接收。

      2、美方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17:00。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未按要求填报、材料不全或提交和确认时间晚于截止时间的申请,我委将不予受理,务请注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  芹  刘秀萍

      电 话:010-62325544;010-62325377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weiqin@nsfc.gov.cn;liuxp@nsfc.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处

      邮 编:100085

      附件:资助领域说明(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