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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实施细则》及受理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的通知

    日期 2002-08-05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实施工作,根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基地)工作会议及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第二届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现将《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实施细则》,我们制定了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请各有关单位于2002年9月20日前将填好的申请书一式5份连同按规定录制的软盘一同报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实验室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实施细则   附件2: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实施申请书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