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年度进展报告的补充通知
日期 2004-12-17 来源: 作者:计划局 【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各项目依托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要求,2004年底应结题项目和2005年继续执行的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分别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由于许多项目负责人的邮箱地址发生了变化,今年,自然科学基金会信息系统不再统一向项目负责人发送提交报告的提醒电子邮件,为此,特提醒各项目依托单位科技处及负责人及时登录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的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相应表格,有关要求详见相关的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请各项目依托单位科技处组织并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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