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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委员会通过《欧洲研究人员章程》

    日期 2005-05-10   来源:情况交流   作者:国际合作局 白鸽  【 】   【打印】   【关闭

      “没有研究人员,将没有欧洲的科学”欧盟委员会科学和研究委员波多辛克如是说。2005年3月11日,欧盟委员会批准了《欧洲研究人员章程》,它将成为促进欧洲研究更加活跃的重要文件。该章程赋予研究人员以同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欧洲工作,使他们无论在欧洲何处、从事何种性质的研究(国家、地方、部门或私人部门的研究),都能发挥他们的科学潜能,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认可,同时也要求他们遵守职业道德及伦理准则。   欧洲研究人员章程   欧洲研究人员章程是一组普遍原则和要求,确定了研究人员、用人单位及资助机构的作用、责任和权利。本章程旨在保证研究人员与用人单位或资助机构的关系,有利于成功的进行产出、转移、共享、传播知识及从事技术开发,有利于研究人员的专业发展。该章程认可任何形式流动的重要性,它可以作为促进研究人员专业发展的一种手段。   在这个意义上,章程为研究人员、用人单位和资助机构建立了一个框架,使他们能够在工作中更负责更专业化。   章程规定了欧盟各个层次、所有领域、无论在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无论从事什么性质的工作、担任何种职务的研究人员的法律地位以及用人单位、研究人员在其从事研究的组织或机构的法律地位。章程重视发挥研究人员的多种作用,使他们不仅可以从事研究工作,而且可以从事开发、监督、指导及行政管理工作。   章程的前提是,研究人员、用人单位、资助机构有高于一切的义务保证遵守各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在某些方面研究人员享有的待遇和权利,可能比章程规定的更优惠,章程的条款并不影响研究人员已有的待遇和权利。   研究人员、用人单位和资助机构遵守章程也将尊重和遵循《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的基本权利和准则。   研究自由   根据普遍承认的道德原则和实践,研究人员在有享有思想和表达的自由、确定解决问题方法的自由的同时,应该将他们的研究集中在有益于人类社会和科学知识前沿的扩展方面。   研究人员应该认识到这种自由可能在某种特殊的研究条件(包括监督、指导和管理)下受到限制或约束,如预算、设备原因,或尤其由于工业界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因。这些限制不应与研究人员应遵守的道德原则和实践相冲突。   道德原则   研究人员应坚持普遍的伦理准则和该学科的基本道德原则以及不同国家、地区或研究组织所规定的道德准则。   职业责任   研究人员应努力保证他们的研究有益于社会,不重复已有的在别处进行的研究。   他们必须避免任何剽窃行为并遵守知识产权原则,尊重合作研究中的共同数据所有权。为证实一项新观测采用可重复性试验不应被认为是剽窃,应明确标注引用数据。   如果研究人员的部分工作是委托出去的,应确保被委托人有完成该项任务的能力。   职业态度   研究人员应了解他们的研究环境和资助机制的战略目标,应在开始进行研究或使用提供的资源之前得到必要的正式批准。   当研究工作延期、重新设计时应通知用人单位、资助机构或主管人员,如果项目提前完成或暂停也应给予通知。   契约和法律义务   各个层次的研究人员必须熟悉国家、部门或研究机构的培训和工作的管理规则。它包括知识产权规则、用人单位或资助机构的要求和条件,合同的不同特点。研究人员应该遵守这些规则,按要求提交成果(如论文、出版物、专利、报告、新产品研制等等)或相关文件。   说明义务   研究人员应认识到,他们对用人单位、资助机构和其他相关公共或私人团体直至整个社会在更广泛的道德范围内具有义务。尤其受公共资金资助的研究人员要对有效使用纳税人的钱负有责任。因此,他们应遵守充分透明和有效的财务管理,配合审计工作,无论这种审计是由用人单位、资助机构还是道德委员会进行。   只要需要或主管部门要求,采集和分析的方法、结果、应用、详细数据应对内部或外部的详细审查公开。   研究中的良好做法   研究人员应从始至终运用符合国家法规的安全工作方式,包括必要的健康、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信息技术遭到破坏,采用适当备份策略。他们应熟悉现行的国家关于数据保护的法规和保密要求,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便随时达到要求。   成果的传播与开发   所有研究人员应保证遵守他们的合同安排,其研究成果要进行传播和开发,如转移到其他研究部门或进行商品化。尤其希望高级研究人员带头做出有成效的研究工作。只要有合适的机会,这些研究成果或商业开发,或向公众传播或两者同时进行。   公众参与   研究人员应保证他们的研究活动使社会普遍了解,从而改进公众对科学的理解。公众的直接参与,将帮助研究人员更好的了解公众对科学技术前沿的兴趣和关注。   与论文/实习导师的关系   研究人员在培养阶段应与他们的导师、院系代表建立紧密、有规律的关系,以从中获得益处。这包括记录所有工作进展、获得的研究成果,通过报告和研讨会获得反馈信息,利用这些反馈保持按计划日程开展工作、上报研究结果。   指导和管理职责   应特别注意发挥高级研究人员多方面的作用,如指导、辅导、专业顾问、领导、项目协调人、管理者或科学传播者。他们应高水平地、更具专业水准地完成这些工作。作为指导者,高级研究人员应与初级研究人员建立建设性和积极的关系,以有效的传递知识,为研究人员的未来成功发展提供条件。   继续职业发展   研究人员在其发展的各个阶段应寻求通过定期更新和扩大自己的知识及能力不断完善自己,它不仅包括正规方式的培训,还可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如:讲习班、研讨会和网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