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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金委员会福建省部分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抽查审计预备会暨监督工作座谈会在福州召开

    日期 2008-09-09   来源:情况交流   作者:纪检监察审计局 杨静 张清 彭连明  【 】   【打印】   【关闭

      2008年8月18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金委员会福建省部分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抽查审计预备会暨监督工作座谈会在福州大学召开。福州大学付贤智副校长主持了座谈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何鸣鸿副主任出席会议,纪检监察审计局有关同志和部分依托单位科研管理负责人及基金项目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何鸣鸿副主任在抽查审计预备会上发表讲话,随后,纪检监察审计处和审计事务所分别就审计的总体要求、具体内容、和审计计划作了专题介绍和总体部署。会议期间,纪检监察审计局还和依托单位就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范科学基金管理,加强科学基金监督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和座谈。会后,审计事务所将对福建地区8个单位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审计。

      何鸣鸿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科学基金制作为一个独特的体制,在广大科学家和依托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党和国家对自然科学基金高度重视,国家财政投入逐年大幅度增长,同时也对科学基金问责问效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新形势下,一方面我们要不断完善和发展科学基金制,继续发挥和放大制度优势,另一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规范管理,提高科学基金使用效益,推进卓越管理,促进基金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他强调,自然科学基金委依据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中纪委、审计署的具体要求及《条例》赋予的职责,依法对科学基金资助经费进行监管并开展抽查审计工作。如何做好这项工作,他提出4点具体意见。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托单位要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发挥积极作用,充分理解加强资助经费监管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审计事务所的工作,提供全面真实的材料,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大的科研工作者是基金项目的主要承担者和负责人,对推动基金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资助经费监管,更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热情为科学家服务的管理理念,尊重科学家,尊重科学规律,强调人文审计。通过审计,帮助广大科研工作者了解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办法,增强规范使用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的意识。三是坚持依法审计,加强规范管理,推进卓越管理。《条例》是规范科学基金管理,提高科学基金使用效益,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的科学研究资助环境的重要法律保障。《条例》赋予了依托单位、基金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加强项目资助经费监管的责任和义务,要凝聚三方力量,强化三方共管的意识,形成共同管理体系。审计的目的是帮助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查找问题,及时整改,规范经费管理秩序,保障科学基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四是坚持审计独立性原则。基金委按照中央文件、中纪委和审计署的要求,组织审计事务所独立开展抽查审计工作。审计事务所要依据国家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和自然科学基金委审计有关规定,在审计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无偏见的态度,诚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完成任务。要与项目负责人充分交流看法,交换意见,向基金委提供客观、准确的审计报告,同时也要积极对依托单位的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提出建议。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委审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具体分析,正确处理。

    (纪检监察审计局  杨静 张清 彭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