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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评审环境的公开信

    日期 2020-04-27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为在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2020年的资助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分析研判形势,科学统筹年度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基金促进基础研究、服务科研人员的初心和使命,分别作出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和面向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定向开放项目申请的工作安排,并启动相关专项研究项目。目前,项目申请材料集中接收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接下来,我们将步入一年一度的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季。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我们已启动实施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构建和完善“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五个方面相互支撑、有机融合、标本兼治的科学基金学风建设体系。为做好2020年评审工作,在2018年以来坚持实施项目申请人/负责人、评审专家、依托单位、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签署承诺书的基础上,重申以下纪律和要求:

      一、申请人和参与者不以任何形式探听尚未公布的评审专家信息和未经公开的评审信息,不以任何形式联系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请托”或“游说”,不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工作。

      二、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应认真履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教育和要求本单位项目申请人、参与者、评审专家、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办法和规定,不从事或参与“请托”、“打招呼”、“围会”等任何影响项目评审公正性的活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干扰及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不良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违规责任人。

      三、评审专家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抵制各种人情评审,不投感情票、单位票、利益票,不违规与被评审项目的利益相关人员联系,不披露任何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坚决抵制任何干预正常评审工作的不良行为,并自觉回避利益冲突。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兼职人员、流动编制人员和兼聘人员)应客观公正履职,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评审过程的保密和回避规定,严守利益冲突的相关规定,不泄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相关情况和项目评审的有关信息,不干扰评审专家独立作出学术判断。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和项目申请规模的持续增长,今年的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工作压力和挑战,我们希望有关各方相互理解与支持,严肃履行承诺,严格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回避与保密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等管理规定和要求,坚决杜绝任何干扰评审工作的不端行为。对于发现和收到的违背承诺的线索和举报,我们将认真严肃予以调查和处理;对于涉及违纪违法的,将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同时,为保证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科学基金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让我们发扬抗疫一线工作者们坚守信仰、敬业守则、不畏艰险、奉献担当的精神,携手防范损害评审公正性的“病毒”对科学基金事业健康肌体的侵蚀,持续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切实保障科学基金评审的科学规范和公平公正,共同推动科学基金深化改革和我国基础研究繁荣发展,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