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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生物医学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日期 2019-01-03   来源:国际合作局   作者:陈婧  【 】   【打印】   【关闭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科学合作谅解备忘录及相关附件,双方将于2019年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中美科学家在肿瘤、眼和视觉系统疾病、环境健康、精神健康以及神经系统疾病等领域合作开展基础、转化和临床研究。具体项目说明和申请要求如下: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肿瘤(Cancer)【申请代码:H16】

      眼和视觉系统(Eye and Visual System)【申请代码:H12】

      环境健康科学(Environmental Health Sciences)【申请代码:H26】

      精神健康(Mental Health)【申请代码:H09】

      神经系统疾病(Neurological Disorders)【申请代码:H09】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以上列出的申请代码填写中文申请书;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注:1. 以应用为导向的临床试验不属于本指南资助范围;

        2. 鼓励围绕科学问题开展合作研究,避免以样品交换为主要内容的合作。

      除NIH指南(https://grants.nih.gov/grants/guide/rfa-files/RFA-CA-19-009.html)所列细分领域外,我委还鼓励来自下列领域的申请:

      肿瘤:肾癌、前列腺癌、乳腺癌、EB病毒相关肿瘤,以及临床靶向治疗中的肿瘤耐药性研究。

      眼和视觉系统:视网膜色素变性疾病及免疫性眼病的发病机制;眼部疾病的表观遗传发病机理。

      环境健康科学:暴露于特定环境或有毒物质中的人群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新生物标记物;饮用水中的消毒副产物及其对健康的影响;暴露于工业/农业化学品中的人群的健康风险;早期暴露与儿童健康的关联。

      (二)资助项目数:20-25项。

      (三)资助强度:

      NSFC与NIH分别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的研究经费及开展双边交流所需的出访国际旅费和国外生活费。NSFC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每项不超过300万元,NIH对每个项目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75万美元。

      (四)项目执行期:项目实施周期为5年,2019年批准立项资助项目执行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要求

      (一)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中美双方科学家之间应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和潜力。

      (三)双方合作者应按要求分别向我委和NIH提交申请,单方申请视为无效。

      (四)中方申请人和美方合作者应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撰写NIH要求的英文申请材料。中方申请人须与美方合作者联系,取得美方合作者向NIH最终提交的全套申请材料的副本,作为中方申请人向NSFC提交申请的必要附件材料。中方申请人还应配合美方合作者向NIH提交中文申请书译文。中美双方资助机构及双方科学家须严格遵守双方相关保密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五)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及其他有关要求请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四)《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IH项目(中美)”,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注意: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确认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中文申请书的内容应与英文申请材料内容一致。同时,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项目英文名称及双方项目负责人姓名必须与美方合作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英文项目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完全一致。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中方申请人还须在ISIS系统提交中文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 美方合作者向NIH提交的全套英文申请材料的副本,包括双方签字的支持信(Letter of Support),无此全套英文材料副本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 中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英文学术简历;

      3. 确需涉及样品交换的合作研究,中方申请人应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申报时须附上有关书面批准材料;

      4. 对涉及医学伦理的研究项目,请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批准书。

      (三)申请材料受理方式

      1. 电子版申请材料: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完毕后,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登录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

      2. 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带有科学部受理号的PDF格式中文申请书,签字并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连同本项目指南要求的附件材料,寄送一式一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

      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须完全一致。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将不予受理。

      (四)申请截止时间

      1. 中方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由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2月21日16:00,纸质申请材料以2019年2月21日邮戳为最后截止期限。纸质申请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2月21日,公共节假日期间不予接收。

      2. 美方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美国当地时间2019年2月21日17:00。

      五、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陈 婧   刘秀萍

      电 话:010-62326877;010-62325377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chenjing@nsfc.gov.cn;liuxp@nsfc.gov.cn

      (二)美方联系人:Paul Pearlman

      电 话:+1 240 2765354

      电 邮:paul.pearlman@nih.gov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