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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新西兰健康研究理事会生物医学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日期 2018-12-07   来源:国际合作局   作者:陈婧  【 】   【打印】   【关闭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新西兰健康研究理事会(HRC)科学合作谅解备忘录,2019年双方将在生物医学领域共同征集资助双边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创新研究与合作。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分为合作研究项目和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两类。

      (一)资助领域:

      1. 肿瘤生物学(Cancer biology)【申请代码:H1601、H1602、H1603、H1604、H1605、H1606、H1607】

      2. 代谢疾病(Metabolic diseases)【申请代码:H07】

      3. 抗菌素耐药性(Antimicrobial resistance)【申请代码:H19】

      4. 脑健康(Brain health)【申请代码:H09】

      5. 呼吸系统疾病(Respiratory diseases)【申请代码:H01】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以上指定申请代码填写中文申请书,未按要求选择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项目数:

      1. 合作研究项目:1项。

      2. 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不超过4项。

      (三)资助强度:

      1. 合作研究项目: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每项不超过300万元,包括中方科学家的研究经费及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所需的相关费用。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3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新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每项不超过60万新西兰元,包括新方科学家的研究经费及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所需的相关费用。

      2. 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每项不超过50万元,包括中方学者的研究经费及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所需的相关费用。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5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新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每项不超过10万新西兰元,包括新方学者的研究经费及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所需的相关费用。

      (四)执行期限:

      1. 合作研究项目:3年(2019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2. 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2年(2019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

      请注意:未按上述执行期限填写合作起止日期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资格

      (一)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除项目负责人外,双方项目组应各包含2名及以上项目组成员;

      3. 中新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4. 新方合作者应符合HRC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HRC提交申请;

      5.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2019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 新方合作者应符合HRC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HRC提交申请;

      4.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三)直接经费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NSFC-HRC(中新)合作研究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直接经费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NSFC-HRC(中新)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四)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路径: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HRC项目(中新)”,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请注意:中文申请书应与英文申请材料在内容上保持一致。同时,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项目英文名称须与新方合作者向HRC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为便于项目管理部门辨识,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在填写中文项目名称时,请在具体合作研究题目之前注明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还须在ISIS系统提交下列附件材料:

      1. 英文申请书(下载附件1或2填写)。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请提交英文申请书1;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请提交英文申请书2。

      2. 中方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英文学术简历(下载附件3填写)。

      3. 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参见附件4)。

      4. 涉及医学伦理的研究项目,请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批准书。

      (三)申请材料受理方式:

      1. 电子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项目截止期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

      2. 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PDF格式中文申请书和本指南要求的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一式一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

      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须完全一致。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将不予受理。

      (四)申请截止时间:

      1. 中方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由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2月26日16:00,纸质申请材料以2019年2月26日邮戳为最后截止期限。纸质申请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6日,公共节假日期间不予接收。

      2. 新方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新西兰当地时间2019年2月26日13:00(HRC项目征集指南和申请路径链接:https://gateway.hrc.govt.nz/funding/requests-for-proposals/2019-hrc-nsfc-biomedical-research-fund),接收纸质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新西兰当地时间2019年3月5日17:00。

      五、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陈婧 刘秀萍

      电 话:010-62326877,010-62325377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chenjing@nsfc.gov.cn,liuxp@nsfc.gov.cn

      (二)新方联系人:Fiona Kenning

      电 话:+64 9 3035208

      电 邮:fkenning@hrc.govt.nz

      附件1:英文申请书1

      附件2:英文申请书2

      附件3:英文学术简历模板

      附件4:英文合作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