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要职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 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然科学基金制运作方式,运用国家财政投入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发挥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2. 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制定和发布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指南,受理课题申请,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研究环境。
  3. 协同科学技术部拟定国家基础研究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接受委托,对国家高科技、应用研究方面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并承担相关任务。
  4. 支持国内其他自然科学基金的工作。
  5. 同外国的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科学基金会及有关学术组织建立联系并开展国际合作。
  6. 负责对直属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
  7. 承办国务院和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办公室、计划局、政策局、财务局、国际合作局、人事局等职能局(室)和数学物理科学部、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管理科学部等科学部(学术性管理机构)。

三、办公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值班电话:62327087  
  邮政编码:1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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