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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局关于公开招2名聘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的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2名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一:计划局综合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岗位编号:P-101 主要职责: (一)负责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受理、信息审核、数据维护等日常管理。 (二)协助处长负责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管理办法的起草、调研、修订。 (三)承担有关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管理的有关来访、来函、咨询答复。 (四)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选聘条件: (一)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办事公正。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和数据管理。 (四)比较熟悉大学、科研机构情况,对科学基金管理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五)2008年没有申请和参加申请各类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聘用期间能够保证全时在我委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下,非我委职工(含直属单位)近亲属。 招聘岗位二:计划局项目与成果管理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岗位编号:P-301 主要职责: (一)协助处长负责有关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调研、管理办法起草、修订、综合协调等。 (二)承担有关科学基金管理的来访接待、来函、咨询答复等工作。 (三)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选聘条件: (一)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办事公正。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背景或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和数据管理。 (五)2008年没有申请和参加申请各类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聘用期间能够保证全时在我委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下,非我委职工(含直属单位)近亲属。 二、聘用期限和待遇 1.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6个月)。流动编制项目主任一经聘用,由我委人事局与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 2.有关待遇: (1)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仍由原单位发给,聘用期间在我委享受流动项目主任岗位津贴(2000元/月,含税); (2)与我委在职职工一样参加各种调研、学术交流等公务活动; (3)享受我委工会会员待遇和国家规定的职工休假待遇; (4)参加委内的有关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等活动。 三、重要说明 1. 要详细了解我委组织机构和各部门工作职责等有关情况,请访问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询。 2.聘用期间,不能申请和参加申请各类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聘用期满,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即回原单位工作。 3.由于我委条件有限,京外聘用者请自行解决住房、交通等问题。 4.不招收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 四、报名方式 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报名应聘。有关单位也可以组织名义向我委推荐人选。报名时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审核推荐并加盖公章后,以信件方式寄至: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事局干部处 截止日期:2008年6月15日。 咨询电话:010-62326928,010-62326934 报名截止后,相关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答辩人选,我委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答辩。如在1个月内未收到答辩通知,则表明未能进入答辩人选范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人 事 局 200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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