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面向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特殊学科点,坚持促进基础研究与教育有机结合,加强对本科生的科研训练,提高实践能力,激发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为科学研究提供高素质的人才储备。

一、项目类型与相关要求

  1.人才培养支撑条件建设项目

  以实践能力培养为切入点,构建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创新性人才培养平台,促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为高素质创新性人才的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项目向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基地和新建基地倾斜。

  项目内容:包括本科生实践教学理念与培养目标、实验教学体系及内容、支撑条件建设内容及其教学功能、预期目标等。

  资助强度:每项200万元,资助期限4年。

  2.科研训练及科研能力提高项目

  旨在促进科学研究与教育的结合,加强本科生科研能力训练,提高综合素质。依托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等已有科研平台,鼓励教师特别是一线教学骨干,通过科研立项并结合高校SRT项目,加强理科基础科学本科生的科研训练及特殊学科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提高,使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项目内容:包括本科生科研训练的思路、基础情况、科研训练主要内容与计划安排、预期目标等。

  申请要求:以院系为单位组织申请,指导教师作为子课题负责人。

  资助强度:每项400万元,资助期限4年。

  3.野外实践能力提高项目

  面向地学和生物学2个学科,旨在提高学生野外实践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校际间资源共享、联合培养,提倡地域和院校间优势互补。依托单位应当具备接收其他单位学生实习的能力。

  项目内容:包括野外基地的自然优势、原有基础、实习内容与安排、接收实习能力情况与计划、预期目标等。

  申请要求:2013年度受理2012年底结题的4个野外实践能力提高项目的延续资助申请,以及经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第三届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新增的长江口及临近海域海洋生物与生态野外实习基地的申请。

  资助强度:每项400万元,资助期限4年。

  4.特殊学科点人才培养项目

  特殊学科点是指基础性强、具有长远的社会效益、对科学基金依赖性高、需要国家持续支持的某些学科点。

  申请要求:2013年度受理由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经典植物分类、高原医学特殊学科点的申请。特殊学科点人才培养项目采用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依托单位申请特殊学科点人才培养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点;

  (2)具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和专门支撑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体系;

  (3)具备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

  (4)经典植物分类特殊学科点的申请单位应当具备规模较大并有重要国际影响的植物标本馆;高原医学特殊学科点的申请单位应当具备能模拟高原环境的人体低压舱等必要条件。

  鼓励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合作申请特殊学科点人才培养项目。对于合作申请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双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问题。

  项目内容:重点支持特殊学科点的能力建设,以拓展其取得的研究成果,稳定、优化和培养特殊和濒危学科人才队伍,增强对社会的服务能力。资助经费主要应用于学科带头人和后备人才培养所需的科研业务费。

  资助强度:每项300万元,资助期限3年。

  5.师资培训项目

  通过基础课程研讨班、培训班等方式提高骨干教师学术及教学水平,继续支持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鼓励面向西部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师资培训,加强辐射效应。

  项目内容: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地学及生物学基础课(或实验课)等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交流和研讨。

  申请要求:该项目类型实行委托制,指定相关学校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及总结。

  资助强度:每项20万元,资助期限1年。

二、申请注意事项

  1. 关于申请人条件

  人才培养支撑条件建设项目、科研训练及科研能力提高项目的申请人,应当为教育部批准的基地(包括试办基地)负责人。

  野外实践能力提高项目的申请人,原则上为基地负责人;经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批准,可以由基地负责人指定其他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

  特殊学科点人才培养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师资培训项目属于项目实行委托制,指定相关学校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2.关于申请书要求

  (1)2013年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申请人按项目类型提出申请。同一基地如申请不同类型项目,应当按照要求分别撰写申请书。

  (2)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亚类说明选择“人才培养支撑条件建设项目”、“科研训练及科研能力提高项目”、“野外实践能力提高项目”、“特殊学科点项目”、“师资培训项目”。

  (3)申请人根据基地的学科方向,按照以下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申请代码2不填写。

  J0101 数学

  J0102 力学

  J0103 物理学(含天文学、大理科班)

  J0104 化学

  J0105 地学

  J0106 生物学

  J0107 心理学

  J0108 基础(中)医(药)学

  J0109 特殊学科点

  3.关于限项申请规定

  (1)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的限制范围。

  (2)同一基地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3)正在承担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的基地,不能申请同类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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