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一个重要类型,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重点项目应当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有效利用国家和部门现有重要科学研究基地的条件,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重点项目每年确定受理申请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发布指南引导申请。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和重点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根据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确定项目名称,尽量避免使用领域名称作为项目名称。注意明确研究方向和凝练研究内容,避免覆盖整个领域。

  重点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5年。

  2012年度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共资助538项,资助经费156 70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291.26万元/项(资助情况见下表)。2013年度拟资助重点项目500项左右,平均资助强度与上一年度基本持平。

2012年度重点项目资助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科学部

申请项数

批准资助

资助率
(%)

项数

金额

单项平均
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占全委比例(%)

数理科学部

242

60

17 890

298.17

11.42

24.79

化学科学部

240

55

16 470

299.45

10.51

22.92

生命科学部

484

76

22 500

296.05

14.36

15.70

地球科学部

514

74

22 330

301.76

14.25

14.40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369

82

23 940

291.95

15.28

22.22

信息科学部

254

71

21 000

295.77

13.40

27.95

管理科学部

139

30

7 390

246.33

4.72

21.58

医学科学部

524

90

25 180

279.78

16.07

17.18

合 计

2 766

538

156 700

291.26

100.00

19.45

  关于重点项目资助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及有关要求见本部分各科学部介绍。

数理科学部 化学科学部 生命科学部 地球科学部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信息科学部 管理科学部 医学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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