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部

  重点项目是科学基金资助的一类重要项目类别,主要支持科学家结合国家和科学发展的需求,在已有较好研究基础和积累的重要领域或新的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工作。从2011年起生命科学部实行了重点项目以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申请为主和有条件的非领域申请为辅的两种申请模式,2012年度共收到重点项目申请484项,其中,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374项,受理363项,资助64项,资助率为17.63%,非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110项,受理94项,资助12项,资助率为12.77%(资助率按受理项目计算)。

  2013年度生命科学部部分学科仍将受理非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请申请人详细阅读本《指南》公布的各学科受理重点项目的类型。同时受理两种模式的重点项目申请(立项领域+非领域申请)的学科有:微生物学;生态学;生物物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科学、认知科学与心理学;细胞生物学;农学基础与作物学;植物保护学;园艺学与植物营养学。仅受理以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申请的重点项目,不受理非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的学科有:植物学;林学;免疫学;生物力学与组织工程学;生理学与整合生物学;遗传学与生物信息学;发育生物学与生殖生物学;食品科学;动物学;畜牧学与草地科学;兽医学和水产学。请申请人详细阅读本章列出的科学部2013年度重点项目申请要求、注意事项以及资助计划,按《指南》要求申请重点项目。此外,由于生命科学部分管的研究领域涉及生物学、基础医学和农业科学,不同学科的重点项目立项领域与该学科的资助范围密切相关,因此,提醒申请人注意,请参照学科的面上项目指南说明提出的有关学科的资助范围和不予受理范畴,正确地申请重点项目。各学科在面上项目指南说明中提出的不予受理项目的范畴同样适用于重点项目。

  按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申请的重点项目要求准确填写立项领域后面所标出的对应的申请代码;非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可自主选择与研究内容相对应的申请代码填写。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申请的具体要求如下:

  (1)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请参照生命科学部公布的2013年度重点项目立项领域,确定研究题目,撰写申请书。在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中的“附注说明”一栏中要写明所申请的领域名称,并要求准确填写立项领域后面所标出的对应的申请代码。需要说明的是,指定重点项目申请代码只是为了便于管理,被指定的申请代码可能并不包含所招标的立项领域的全部内容,请申请人不要受指定申请代码的名称限定,在申请时根据立项领域的相关内容确定自己的研究题目。

  (2)非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的条件为:①申请人在既往的研究中取得重要进展,急需重点项目资助,但研究内容又不在本年度学部公布的重点项目立项领域范围之内的;②属于新的科学前沿或新的学科生长点,而当年科学部公布的重点项目立项领域未覆盖到,且申请人在此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急需进一步高强度资助开展深入研究的。申请此类重点项目,要在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中的“附注说明”一栏中写明“非领域申请”字样。此外,非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除了按常规要求撰写申请书外,还需要在申请书正文部分的最后增加一项800字左右的“关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在此说明中着重阐述申请重点项目的理由,与本次申请密切相关的重要创新性进展、相关的工作基础以及在国际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情况等。对于本次申请所依据的“已取得重要进展”的代表性论文,要求必须是申请人近期发表的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论文。

  (3)凡在生命科学部申请重点项目者(包括按立项领域申请和非领域申请),要求在提交的纸质申请书后附5篇申请者本人发表的与本次申请内容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的论文首页。

  2013年度按照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总体布局,生命科学部计划安排重点项目经费约2.1亿元,计划资助71项左右(其中非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预计资助10项)。资助强度为200万~400万元/项,平均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5年。请申请人根据自己的研究需要客观实事求是地提出合理的经费预算,在填写重点项目申请书时,除了填写经费预算表之外,还要附更为详细的经费预算说明供专家评审和确定资助经费时使用,凡未附详细的经费预算说明或经费预算明显不合理的申请将不予资助。

  生命科学部2013年度拟立项的重点项目领域及申请代码:

  1. 微生物资源及其功能分析(C0101)

  2. 植物代谢产物及其功能(C0204)

  3. 植物的环境适应性与演化机制(C0203)

  4. 生境破碎化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的影响(C0312)

  5. 林木优良性状形成的生物学基础(C1610)

  6. 森林退化机制与恢复(C1607)

  7. 代谢及调控(除糖、脂外)的生化机制(C0502)

  8. 肿瘤免疫应答与免疫调节的细胞和分子机制(C0801)

  9. 免疫系统发生与新型免疫细胞亚群的研究(C0801)

  10. 生物材料与机体相互作用的机制研究(C1002)

  11. 生物材料对组织再生的调控作用(C1003)

  12. 行为决策的神经细胞、分子机制(C0903)

  13. 细胞微环境改变对机体生理功能的影响及其机制(C1101)

  14. 非经典内分泌器官组织的内分泌功能及调节机制(C110206)

  15. 基因组变异和复杂性状形成机制(C0605)

  16. 染色质修饰机制及功能(C0606)

  17. 细胞器发生、结构与功能(C0701)

  18. 模式生物组织器官发育及再生的机制研究(C120106)

  19. 配子发生、成熟和早期胚胎发育的机制研究(C1202)

  20. 作物品质性状形成的生理和遗传学基础(C1304)

  21. 食品发酵、酿造过程的生物学基础(C2001)

  22. 食品贮运与加工过程营养与品质变化规律(C2002)

  23. 农作物对重要病虫害的抗性机理(C140206)

  24. 园艺作物优异基因发掘与利用(C150303)

  25. 动物濒危机制与保护的基础研究(C0404)

  26. 动物对特殊环境的适应性研究(C0402)

  27. 畜禽产量性状形成的遗传机制(C1701)

  28. 畜禽营养物质高效转化的分子机制(C1701)

  29. 畜禽重要病原适应与侵染宿主机制研究(C1805)

  30. 畜禽重要疫病免疫调控的分子机制(C1803)

  31. 水产动物重要病原流行病学与致病机理(C190602)

  32. 水产动物营养代谢的细胞、分子机制(C190401)

  此外,鉴于已往在重点项目申请中出现的问题,2013年度生命科学部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凡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受理其所申请的项目:

  (1)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未在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中的“附注说明”一栏中注明重点项目领域名称;

  (2)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的申请代码;

  (3)非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未在“附注说明”一栏中标注“非领域申请”;

  (4)非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未按要求提供800字左右的“关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

  (5)申请重点项目,但未按要求提交申请人本人发表的5篇代表性论文的论文首页;

  (6)在不受理非领域申请重点项目的学科申请非领域申请重点项目者;

  (7)与申请人承担的973计划、863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已资助的研究内容重复;

  (8)在“附注说明”一栏中注明填写项目领域名称,但研究内容不属于该领域范围;

  (9)申请人尚在国外工作、无法保证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在国内从事研究工作。

  有关申请书撰写的其他注意事项请参照生命科学部面上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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