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科学部
管理科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组织管理活动客观规律及其应用的综合性交叉科学,其研究成果可为人类高效率地使用有限资源提供有力支撑。管理科学部下设三个科学处,分别受理与评审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工商管理学科、宏观管理与政策学科的项目申请。
本科学部积极支持具有不同知识背景的科学家从事管理科学研究,共同发展管理科学这门综合性交叉科学。但是,科学部不受理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以及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其他科学部申请代码中明确标明的研究领域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该认真从管理科学研究的角度凝练与提出相关科学问题。
根据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定位和基本任务,本科学部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学科发展的指导思想,即“遵循管理科学规律,突出三个更加侧重,坚持顶天立地方针”。“十二五”期间,本科学部将更加积极地具有原创性研究;鼓励在中国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凝练具有一定普适意义科学问题的研究,以不断丰富人类管理科学的知识体系;鼓励跨学科的综合性交叉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的管理科学研究项目强调运用“科学方法”来探索管理活动的客观规律,不资助一般管理工作的研究。本科学部鼓励通过实验、观察、测量等手段获取“数据”,从而观察和发现新的管理现象的“实验研究”项目;也鼓励通过建模、计算、归纳、演绎等手段来分析与解释管理现象,从而为管理问题的解决方案提供科学依据的“理论研究”项目。对于那些确实需要大量及长期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实地调查、具有高性能计算/实验等特点的“实验研究”项目,本科学部将给予高于平均资助强度的经费支持。
2012年本科学部项目申请有关规定如下:
1.有关避免与社科基金重复资助的事宜
为优化国家科学基金资源的配置,保证项目主持人有精力完成好已承担的国家项目,2012年度本科学部不受理下列申请人的项目申请:
(1)作为项目负责人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
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2012年度作为申请人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G字头申请代码)项目者,须在提交的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且在《结项证书》复印件上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
(2)在2012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本科学部项目、同年又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
2.有关申请信息的准确和完整性事宜
申请人要确保申请书中所有信息的准确、完整、可靠。依托单位要对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除其他有关规定外,申请书填写要特别严格遵从以下要求:
(1)个人简历栏目中要详细提供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包括学校和专业名称、导师姓名等)情况与以往获基金资助、结题、发表相关论著等情况。工作基础和参考文献部分中涉及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论文应该为已正式发表论文,要求列出杂志名称、全部作者姓名及顺序、论文题目、发表的年份、卷期号、页码等。
(2)申请人应详细论述与本申请相关的前期工作基础,前期工作已发表的论文,应在申请书中详细写明,已录用待发表论文应附用稿通知复印件等证明。
(3)本科学部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的基金资助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础上提出新的项目申请,应在申请书中详细阐明以往获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新申请项目与以往获资助项目的区别、联系与发展;新申请项目与申请人已承担或参加的其他机构(诸如科技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地方基金等)资助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关于近期启动的在研项目负责人的新申请事宜
为敦促申请人认真做好在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学部对2010年度、2011年度(特别是后者)获得本科学部资助的各类项目负责人2012年度再次提出的项目申请将从严掌握。
4.关于与已完成项目的绩效挂钩事宜
本科学部坚持对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在结题一年后进行绩效评估,并在学部的网页上公布评估结果。对高质量完成项目的负责人所提出的新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资助;对于以往项目执行不力的负责人所提出的新申请,将从严掌握。
2012年度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45万~6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
管理科学部面上项目近两年资助情况一览表
金额单位:万元
科学处 |
2010年度 |
2011年度 |
资助项数 |
资助金额 |
资助率
(%) |
资助项数 |
资助金额 |
资助率
(%) |
一处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73 |
4 615 |
16.98 |
209 |
8 778 |
18.71 |
二处 |
工商管理 |
173 |
4 615 |
15.53 |
229 |
9 621 |
16.98 |
三处 |
宏观管理与政策 |
179 |
4 776 |
12.87 |
250 |
10 520 |
14.15 |
合计 |
525 |
14 006 |
14.91 |
688 |
28 819 |
16.25 |
平均资助强度(万元/项) |
26.68 |
4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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