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目的是加强对部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科学研究基础薄弱地区科技工作者的支持,现面向的地区有:内蒙古、宁夏、青海、新疆、西藏、广西、海南、贵州、江西、云南等10个省、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定位是稳定和培养在欠发达地区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扶植和凝聚优秀人才,支持他们潜心探索,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与科技协调发展服务。其特点是在面上项目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配合国家统筹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区域基础研究人才的稳定和成长。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申请此类项目须按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请申请人参照面上项目的各科学部及学科的领域资助范围自由选题。

  2008年度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674项,资助经费16 99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25.18万元/项,比去年增加6.94万元/项;资助率20.17%,比去年提高0.70%。2009年度地区科学基金资助强度与资助率将基本与2008年持平。

2008年度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科学部

申请项数

批准资助

资助率
%)

项数

金额

资助金额占全委比例(%)

单项平均资助金额

  计

3 342

674

16 973.5

100

25.18

20.17

数理科学部

154

35

887

5.23

25.34

22.73

化学科学部

289

60

1 461

8.61

24.35

20.76

生命科学部

2 064

393

9 927

58.49

25.26

19.04

地球科学部

167

54

1 343

7.91

24.87

32.34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326

72

1 864

10.98

25.89

22.09

信息科学部

197

37

930

5.48

25.14

18.78

管理科学部

145

23

561.5

3.31

24.41

15.86

 


主  任:孙家广
副 主 任:孟宪平
委  员:韩 宇 韩建国 汲培文 梁文平 冯雪莲 柴育成
     黎 明 张兆田 李一军 韩培立
责任编辑:王丽汴 杨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