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科学基金国际合作资助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紧密围绕科学基金中心任务,贯彻实施科学基金“四大战略”,积极鼓励科学基金项目承担者开展广泛而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广泛吸纳国际研究资源,提升我国基础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的部署,科学基金国际合作将继续发挥实质性合作研究的引领作用,不断推动向战略型合作的转变。为此,2008年度将着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继续加强实质性合作研究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引导科研人员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
2.充分发挥双(多)边协议渠道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境外基金组织的战略合作,在更高层次上筹划和组织实质性、高水平的合作研究项目;
3.
实施卓越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执行预算制,改善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资助工作的环境,提高管理效益。
凡承担在研的科学基金面上、重点和重大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均有资格申请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
关于各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具体申请要求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办法、国际合作局的主要职责、组织机构分工、协议概况、协议名录等,请查阅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自然科学基金委从2008年1月1日起将“两个基地”专项合并到“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今后不再受理“两个基地”项目。
2008年集中受理期间只受理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其他类型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请在集中受理期外提交申请(特殊说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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