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设立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目的是加强对部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科学研究基础薄弱地区科技工作者的支持,现面向的地区有:内蒙古、宁夏、青海、新疆、西藏、广西、海南、贵州、江西、云南等10个省、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定位是稳定和培养在欠发达地区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扶植和凝聚优秀人才,支持他们潜心探索,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与科技协调发展服务。其特点是在面上项目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配合国家统筹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区域基础研究人才的稳定和成长。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申请此类项目须按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

  2007年度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559项,资助经费10196万元,资助项数比重比去年提高0.8%。平均资助强度18.24万元,比去年降低4.35万元/项;资助率19.47%,比去年提高3.70%。2008年度地区科学基金将适当提高资助强度(平均25万元/项)并逐步提高资助率。

2007年度地区基金项目资助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科学部

申请项数

批准资助

资助率(%

项数

金额

资助金额项占全委比例(%)

单项平均资助金额

合计

2 871

559

10 196

100

18.24

19.47

 数理科学部

111

30

595

5.84

19.83

27.03

 化学科学部

238

49

869

8.52

17.73

20.59

 生命科学部

1793

326

5817

57.05

17.84

18.18

 地球科学部

177

45

756

7.41

16.8

25.42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269

59

1254

12.30

21.25

21.93

 信息科学部

161

31

596

5.85

19.23

19.25

 管理科学部

122

19

309

3.03

16.26

15.57

 

 


主  任:朱道本
副 主 任:孟宪平
委  员:汲培文 梁文平 冯雪莲 柴育成 黎 明
     秦玉文 陈晓田 韩 宇 韩建国 祖广安
责任编辑:程 宇 杨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