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过去重点项目立项与申请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立项周期长、范围窄、定向性强、与其他基金资助项目衔接不够等,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生命科学部试行了重点项目以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申请(以下简称“指导申请”)和“有条件”的自由申请(以下简称“自由申请”)两种申请模式。2007年生命科学部所属的19个学科中,临床医学基础I学科不受理自由申请重点项目;畜牧兽医、水产学科中只有水产学、草地学、蚕学受理自由申请的重点项目,畜牧兽医学不受理自由申请重点项目;生物物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科和细胞生物学学科只受理自由申请重点项目。其余15个学科均同时受理立项领域指导申请和自由申请两类重点项目,请申请者详细阅读本章最后部分列出的各学科2007年重点项目资助计划。按立项领域指导申请的重点项目要求准确填写立项领域后面所标出的对应的申请代码;自由申请重点项目可自主选择与研究内容相对应的申请代码填写。对未按本指南公布的资助计划申请的重点项目将不予评审。按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的申请和自由申请重点项目的申请要求如下:

  一、指导申请的重点项目:请参照生命科学部公布的2007年重点项目立项领域,确定研究题目,撰写申请书。在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中的“附注说明”一栏中要写明所申请的领域名称(请注意:凡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未在附注说明一栏中标注领域名称者,将不予评审)。

  二、自由申请的重点项目:对于申请者在已往承担基金项目或其他研究中取得重要进展,如有重要科学意义的新发现、新理论假说、新技术方法等,急需进一步高强度资助继续深入研究者,可不受重点项目立项领域的限制,直接申请重点项目。申请此类重点项目者,要在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中的“附注说明”一栏中写明“自由申请重点项目”字样(请注意:凡未按立项领域申请重点项目,又未在“附注说明”一栏中标注自由申请重点项目者,将不予评审)。此外,自由申请的重点项目除了按常规要求撰写申请书外,还需要在申请书正文部分的最后增加一项800字左右的“关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在此说明中着重阐述与本次申请密切相关的重要创新性进展的实质性内容、相关研究结果以及在国际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情况等。对于本次申请所依据的“已取得重要进展”的代表性论文,要求必须是申请者近期发表的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论文。

  三、凡申请重点项目者(包括按立项领域申请或自由申请),要求在提交的纸质申请书后附5篇代表性论文的论文首页。

  鉴于已往在重点项目申请中出现的问题,2007年度生命科学部特别提醒申请者注意,凡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对其所申请的项目不予受理
  1.未在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中的“附注说明”一栏中注明“重点项目领域名称”或“自由申请重点项目”的申请;
  2.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未按规定撰写并提交800字左右的“关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的申请;
  3.自由申请的重点项目所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研究已取得重要进展,或所提供的已取得重要进展的论文不是申请者近期发表的第一或责任作者论文的申请;
  4.凡是与“973”、“863”等国家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已资助的研究内容重复的申请;
  5.没有按本指南公布的2007年各学科重点项目资助计划申请重点项目者。
  6.尚在国外工作、无法保证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在国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请者的申请。

  此外,针对近年来重点项目申请及评审中存在的问题,生命科学部特别提醒申请者在撰写申请书时要注意
  1.个人简历一栏中要详细提供申请者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情况、以往获基金资助情况、结题情况、发表相关论文情况。所列论文要求将已发表论文和待发表论文分别列出。对已发表论文,要求列出杂志名称、全部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发表的年份、期刊号、页码等,并要求按论著、论文摘要、会议论文等类别分别列出。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要有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因此,撰写重点项目申请书时,要求申请者详细论述与本次申请相关的前期工作基础,以及所提出的新设想、新假说的实验依据等。要求申请者提供前期已发表的论文,尚未发表论文者要求提供重要实验结果的相关资料如实验照片或图表等。
  3.申请书中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方法是专家评价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申请书中提供的实验设计翔实,技术路线明确,切忌简略、笼统。并建议提出当某些关键技术方案失败时拟采取的备用方案,供专家评审时参考。
  4.对于与“973”、“863”等国家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已资助的研究内容相关的申请,应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两者的区别。
  5.对于涉及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对于利用基因工程生物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系由其他实验室赠予,需提供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对于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申请,科学部将对其予以初筛。
  6.对于研究内容涉及国际合作或课题组成员中有旅居境外的研究人员的申请,要求在申请书中提供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

  凡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申请书或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申请,将不会获得资助。

  2007年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点项目的总体布局,生命科学部计划安排重点项目经费1.8亿元,计划资助112项左右。平均资助强度为160万元/项。请申请者根据自己的研究需要,提出合理、准确的经费预算。此外,重点项目的研究期限原则上为四年。

  2007年生命科学部各学科重点项目资助计划及立项领域如下
  1. 微生物学学科:
    立项领域名称:“能源、环境相关微生物的研究”(申请代码:C0101),拟资助2—3项;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2—3项。
  2. 植物学学科:
    立项领域名称:“极端环境与植物适应”(申请代码:C0102),拟资助2—3项;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2—3项。
  3. 生态学学科:
    立项领域名称:“受威胁物种种群衰退机理”(申请代码:C0111),拟资助2—3项;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2—3项。
  4. 林学学科:
    立项领域名称:“森林生物灾害发生规律与可持续控制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C0206),拟资助2—3项;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2—3项。
  5. 生物物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科:
    只受理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6-8项。
  6. 遗传学与发育生物学学科(申请代码:C0110):
    立项领域名称:“组织器官发育的分子调控”拟资助1—2项,“环境因素影响生物性状的遗传基础”拟资助1—2项;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2—3项。
  7. 细胞生物学学科(申请代码:C0109):
    只受理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5—6项。
  8. 免疫学学科:
    立项领域名称:“免疫逃逸的机制研究”(申请代码:C030205),拟资助2—3项;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2—3项。
  9. 神经科学与心理学学科:
    立项领域名称:“损伤后神经再生医学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C0106),拟资助2—3项;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2—3项。
  10.生物医学工程学学科:
    立项领域名称:“组织工程材料与再生环境”(申请代码:C010515),拟资助1—2项;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1—2项。
  11.农学学科:
    立项领域名称:“作物耐旱种质资源挖掘及其分子机理”(申请代码:C0202),拟资助2—3项;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2—3项。
  12.畜牧兽医水产学学科:
    立项领域名称:“动物重大疾病病原体与机体相互作用机制”(申请代码:C0203),拟资助1—2项;本学科畜牧兽医学不受理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水产学、草地学、蚕学受理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2—3项。
  13.动物学学科(申请代码:C0103):
    立项领域名称:“重要动物类群地理学研究”拟资助1—2项;“动物行为机制的研究”拟资助1—2项;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2—3项。
  14.生理学与病理学学科:
    立项领域名称:“细胞重要生命活动异常与重大疾病发生的关系”(申请代码:C030204),拟资助2—3项;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2—3项。
  15.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学科:
    立项领域名称:“营养相关疾病发生、发展与预防的机制研究”(申请代码:C0301),拟资助2—3项;;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2—3项。
  16.临床医学基础 I学科:
    只受理按立项领域招标的重点项目,不受理自由申请重点项目。
    立项领域名称:“创伤与修复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C030308),拟资助2—3项;“衰老机理与老年退行性疾病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C030313),拟资助2—3项。
  17.临床医学基础 II学科:
    立项领域名称:“出生缺陷产前诊断的理论与方法”(申请代码:C030304),拟资助2—3项;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2—3项。
  18.药物学与药理学学科:
    立项领域名称:“创新药物新靶点的化学基因组学研究”(申请代码:C030207),拟资助1—2项;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3—4项。
  19.中医学与中药学学科:
    立项领域名称:“中药炮制与药性相关性基础研究”(申请代码:C0305),拟资助2—3项;自由申请重点项目:拟资助2—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