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指南 >> 2006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作为国家资助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面向全国,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中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二十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运用国家投入的科学基金,资助了各类项目10万多项,对我国的基础科学研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基础研究的特点,结合新时期我国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确定了自然科学基金 “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的自身定位,经过不断的管理探索与变革,构建了有利于源头创新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突出鼓励源头创新,支持不同学术思想的交叉与包容。

  自然科学基金按照资助类别可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专项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以及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等。通过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还可将一些资助类别进一步细化。所有这些资助类别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当前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

  在2005年集中受理期间,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面上项目申请共计49326项,比上一年增加了24.36%。批准资助9089项,比上一年增加了17.87%。平均资助强度为24.78万元/项,比去年21.72万元/项提高了3.06万元/项。扣除1、2年短期项目后,3年期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为26.18万元/项。比上一年有较大的提高。受理重点项目申请1330项,批准资助290项,平均资助强度159.2万元/项。

  为了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及时了解自然科学基金委2006年的资助政策,正确选择项目研究领域和资助类别,申请科学基金的资助,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特编写《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简称《指南》)。

  《指南》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对2006年集中受理期受理的各类项目进行了介绍,同时在面上项目的叙述中也包含了各科学部的整体概况和申请项目时的注意事项,申请者需特别注意阅读。

  根据近两年在项目申请、受理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请项目申请者、项目依托单位在申请2006年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时尚需注意如下方面:

  一、 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要认真仔细地阅读《指南》和与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的规定、办法和通知通告等文件。在撰写申请书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避免因为不了解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在形式审查期间即被初筛去掉。项目依托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真实性并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负责。特别要注意如下几种规范性要求:

  1. 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认真、准确填写“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不按要求填写或者填写错误的申请书都不能通过初审。
  2. 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3. 申请者如为在职博士生,要附导师签字的同意申请证明材料。
  4. 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一定要在申请书上签字。
  5. 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请不要再次申请青年科学基金。
    申请书中如有上述问题之一,都将被初筛,不能进入下一轮评议。

  二、 遵守科学道德,要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撰写申请书。避免在申请书中出现夸大、不真实和不准确的内容,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三、 申请项目应该具有实质性的源头创新思想或思路。在大量文献调研和工作基础上提出明确的科学问题和解决方案,防止“大”而“空”的倾向。以应用为目标的基础研究,应用背景要论述清楚。

  四、 申请重点项目时,应正确理解《指南》要求,注意凝练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的申请。特别对于按立项领域受理申请的重点项目,须分清领域名称和项目名称。其项目名称应根据项目本身内容确定,尽量避免使用领域名称。同时要注意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不符的问题,项目的研究内容要避免覆盖整个领域范围。

  五、 在申请联合资助项目时须注意有关知识产权及其它一些特殊的规定。

  六、 申请者应严格按照通知通告中的时间要求,通过所在单位报送申请书。自然科学基金会不受理逾期申报和个人直接申报的申请。

  七、 对于初次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建议咨询本单位科学基金管理部门或有相关经验的人员之后再进行申请。

  八、 项目依托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和与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的规定、办法和通知通告等文件的要求组织、指导、审查本单位的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近两年来,发现同一人同期在不同单位申请或参加申请项目,希望引起申请者和项目依托单位注意,尽量杜绝此类现象。

  另外,受《指南》发行时间的限制,有些内容未能收录在《指南》之内,将另行通过网页等形式及时发布。请广大科技人员注意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和出版的其他含有有关项目指南内容的文件、通知、期刊和书册,特别要及时访问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站(http://www.nsfc.gov.cn )。一些重要的项目指南也会在全国性科技类报刊上刊登。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受理、评审和管理项目过程中,始终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采用“平等竞争、科学民主、激励创新”的运行机制,执行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接受科技界和社会的监督。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提出高水准的研究项目,申请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

 

《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编辑委员会             
200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