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指南 >> 2006项目指南

  2006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继续围绕科学基金中心任务,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自然科学基金委新时期"二十四"字工作方针,以推动源头创新为主题,以出成果、出人才为目标,开展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资助工作。2006年度拟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予以强化:

  1)通过政策研究、专家咨询、发布指南等措施发挥引领作用,在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中体现为我所需、为我所用;

  2)拓宽合作渠道、加大经费投入、规范审批流程,使基础研究国际(地区)合作的环境与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在严格执行预算制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类项目(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协议类合作研究项目)的资助强度;

  3)在更多领域、更大规模、更高层次上筹划和组织实质性、高水平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充分发挥协议渠道的重要作用,注重从协议项目中发现和培育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5)加大资助力度吸引海外优秀科学家进入国内研究团队,支持国内研究单位吸引外国优秀科学家长期来华工作,带动国内相关领域研究的进展和人才的培养;

  6)进一步推动基金项目的国际评审,保证研究工作的高起点,完善科学基金制。

  关于对申请人的具体要求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办法、国际合作局的主要职责、组织机构分工、协议概况、协议名录等,请查阅国际合作局网页和《指南》。

  需注意的是,从2005年5月11日起已经取消"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这一项目类型,今后不再受理此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