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理论物理专款资助“东西部合作项目”的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1993年设立理论物理专款,由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负责管理。“东西部合作项目”是理论物理专款于2001年起设立的,其目的是支持西部学者或研究组,通过与东部教授合作,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

  “东西部合作项目”的申请与受理、评审与批准、实施与管理均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由于这类项目的特殊性,故对申请者和依托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西部地区*且非国务院各部委、中国科学院和人民解放军所属单位的科研人员。

  2、项目组成员中要有一位东部地区参与指导与合作的教授,合作教授要负责指导项目申请、计划执行和研究任务的完成。

  合作教授参加的“东西部合作项目”不占基金项目指标,即不进入计算机查重,因为经费主要资助申请者。所以,东部合作教授的姓名不填入《项目主要成员》表,而在报告正文的“申请人简历”栏中作简要介绍,并注明是“东部合作教授”。合作教授所在的单位要有签字盖章的意见书,并附在申请书后。

  每一位东部地区的合作教授参加“东西部合作项目”最多两项(申请项目与在研项目之和)。

  3、项目的研究内容所属领域必须是理论物理学,而且合作教授的研究领域必须与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相符。

  4、东西部的合作应是实质性的合作。西部单位在选择项目时,应考虑本单位的理论物理研究和教学以及人才培养的需要,应给年青人更多的机会,但不限年龄。

  5、采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资助类别” 栏填写: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 栏填写:科学部主任基金;“附注说明”栏填写:理论物理专款“东西部合作项目”,“申请代码”栏填写:A05。项目执行期限三年。

  6、请登录到http://www.nsfc.gov.cn,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7、由本单位科研处按正常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程序,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理科学部物理科学II处,(北京8610信箱,邮编100085),相应的电子版申请书通过isis.nsfc.gov.cn提交。

  申请项目由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批准项目的资助经费拨款到申请者所在单位。

  8、2006年度“东西部合作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从8月1日起到8月15日截止。

  *西部地区: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贵州、云南、重庆、四川、广西

  联系人:物理科学二处 蒲钔 李会红

  电 话:(010)62327182,Fax:(010)62327175

  E_mail:pumen@mai1.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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