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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部分 监督与审计工作 ——

  2015年科学基金监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党组领导下,围绕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基础研究引领新常态发展的要求,按照七届三次全委会和2014年党组(扩大)会议对监督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科学基金中心任务,以建设法治基金为重点提升资助项目的科研诚信和资金监管。

  统筹作风与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基金廉政建设。

  以教育和制度建设为抓手,夯实干部廉洁自律思想基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务院等一系列廉政建设文件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思想防线。结合基金工作实际,以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诚信建设为重要内容参编《新入职人员手册》,对党务干部、全委职工、新入职人员、流动项目主任和兼聘人员等人员开展了系列的廉政教育和行为规范职业培训。

  进一步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监督,强化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和环节、政府集中采购和干部选拔过程监督,防微杜渐,严把“小节”,严守纪律,严格自律。

  全面深化监督,加强诚信建设。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和学术自律宣传教育。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评审专家评审行为,制定颁布《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利用评审会议驻会监督,对专家行为规范主要内容进行解读,要求严格执行回避条款和保密规定,加强自律,保障和维护基金评审公信力。积极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和巡讲,强化依托单位、科研人员和评审专家的科研诚信意识和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意识。以文件、网络和媒体多种形式公开通报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和社会公众影响力。

  二是加强监督制度建设。

  总结驻会监督工作,启动《驻会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工作,明确定位和主要任务。着手制订《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受理及查处程序》,完善和规范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内部流程。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手段。

  1.通过采取宣传、警示配合主动查处等多样化的监督方式和治理措施,常规的信息虚假和重复申请行为得到遏制。统计数据显示,自2012年至今通过持续利用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查处重复申请行为,2015年申请项目与往年已资助项目以及年申请项目之间内容高度相似现象减少超过50%以上。

  2.继续开展驻会监督,机制不断完善。2015年共派出31个(62人次)监督组,监督202个评审组评审情况,听取专家意见,监督专家评审行为,接受投诉举报,组织专家承诺和评审公正性评价。

  四是坚持“零容忍”,严肃惩处科研不端行为。

  通过投诉举报和主动开展相似性检查,共受理180余件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对111件开展立案调查,年内已审结案件87件,处理相关责任人72人,撤销已获资助项目47项,追回已拨经费,给予7个依托单位内部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等处理。积极应对BMC、Springer及Elsevier论文撤稿事件,对涉及科学基金项目的27篇论文开展深入调查,并对另外13项新申请项目作出终止评审的处理。针对论文撤稿事件的内在原因,中国科协会同我委等七部委共同制定发布《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五是加强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

  在项目在线申请中前置科研诚信重要问题提示,加强对申请者的学术规范引导和教育。研究开发了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系统,推动投诉举报信息化管理;通过筛选典型案件入库,充实科研不端行为案例库建设。实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结果进入大系统,与ISIS项目管理直接信用联动。

  以强化经费监管为核心,开展审计工作。

  强化依托单位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和项目负责人资金使用责任,组织开展结题项目资助资金抽查审计工作。系统总结2014年北京和天津地区项目抽查审计情况,向30家依托单位发送审计意见书,责成整改。通过委托代理机构,完成2015年审计服务采购工作。组织对湖北和宁夏地区基金项目经费的抽查审计工作,共涉及20家依托单位470余项结题项目,审计资金约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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