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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部分 监督与审计工作 ——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科学基金监督审计工作在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落实六届五次全委会和2011年党组(扩大)会议部署的重要任务,围绕科学基金中心工作,加强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建设,努力构建符合科学基金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科研诚信工作体系;加强资助经费监管研究,强化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的意识和监管责任。在不断完善科学基金管理体系,促进廉政建设协同科研诚信建设,构建最具公信力的评审制度平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在维护评审公正,净化学术环境,完善中国特色科学基金制监督体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建设,构建符合科学基金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认真抓好贯彻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一系列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文件精神,及时转发文件组织深入学习。要求党员干部和纪检干部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印发我委《2012年纪检工作要点》,要求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继续开展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2012年3月14日,监审局联合机关纪委组织召开廉政建设报告会,邀请中央纪委政策法规室副主任姜文鹏同志作廉政建设报告,解读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结合典型案例强调要保持党的纯洁性。何鸣鸿副主任主持会议并要求全委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增强党性修养,要将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建设纳入部门学习培训计划;要坚持依法行政,保证工作规范化;要加强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科学界对管理工作的监督。近260余人参加会议,报告反响良好。此外,为每一位职工购置廉政教育学习材料,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公务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学习自测活动、征文活动,将20余篇征文在内网上交流共享。组织观看《远山的红叶》光碟和《忠诚与背叛》电影,组织撰写体会并发表在内网上供大家交流。配合人事局组织的委内干部、兼聘人员和流动项目主任培训会,就贯彻廉政准则与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建设作主题报告,结合贯彻《廉政准则》和中央廉政精神、党组会议精神,讲解《规范》,并提出具体要求。参与党委干部培训并作纪委培训报告,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强调共产党员纯洁性教育。

  三是开展符合科学基金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我委“十二五”规划和党组(2011年8号文)要求我委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2012年,监审局立足科学基金特点,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调研和交流,构建科学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在何鸣鸿副主任的支持和指导下,认真组织完成《NSFC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课题,参与研讨和分析,在摸清我委不同管理岗位职业风险点的基础上延续资助《NSFC廉政风险防控测评研究》,旨在对不同岗位风险点强度进行测评和评估,为我委防范职业风险,加强廉政建设提供可操作性方案和管理依据。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反腐倡廉建设课题研究,及时报送研究课题“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研究”,承担部分具体内容,提出三个方面意见和建议均被采纳,承担撰写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履行国际防腐败公约”内容,课题研究得到纪工委的肯定和表扬。

  四是加强科学基金管理关键环节监督。参与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人事竞聘等工作。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促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六届五次全委会强调,完善科研诚信工作体系,要深入调查研究,创新监督机制。突出教育环节,推进科研诚信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科研诚信工作长效机制。2011年党组(扩大)会议中陈宜瑜主任明确指出要清醒认识科研不端行为引发的道德风险不断提高的压力,要把科研诚信教育作为科学基金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加强队伍建设,切实防范职业道德风险。按照党组的重要部署,科学基金监督工作按照更加注重教育,更加注重规范、更加注重预防的工作原则,继续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巡讲活动,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2012年,继续在北京、湖北、四川、吉林等地区开展科研诚信巡讲活动,这一活动对营造良好的科研秩序和学风,保证科研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提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学生的学术自律意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2012年监督委员会对天津大学高鹏、姚素英论文数据造假的处理决定在基金委网站上进行了公开通报,在科技界、有关媒体引起了强烈反响,对弘扬科学道德、惩治科学不端行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这一做法表明了科学基金抵制学术不端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彰显了科学基金坚持科研诚信的精神。

  二是强化监督制约手段,加大力度查办学术不端案件,持续保持惩治的严厉态势。为加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主动性,避免重复资助,维护科学道德,在何鸣鸿副主任的指导下,信息中心的大力协助下,2012年我们开始实施面上、青年、地区基金项目申请书的相似度检查工作。对相似度超过50%的项目转交科学部,作为科学部决定是否资助的参考。同时选取了若干相似度超过80%的项目申请按程序进行了调查分析,形成了调查报告,对其中10件,经过研究认为存在较为严重的不端行为,提交监督委员会常务委员(扩大)会议进行审议。此外,2012年共收到投诉举报案件127件(截止到12月12日),对其中53件开展了调查(其中13件经调查无举报所述问题),55件由于线索不清或不属于科研不端行为建议不予受理,另有19件尚未开展调查。2012年共对19件举报(含以往遗留举报及2012年杰青异议期期间的6件投诉举报)经监督委员会常务委员(扩大)会议研究,做出了处理决定。

  三是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按照党组关于“必须高度关注依托单位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的行为规范”的要求,启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行为规范研究》课题,调查研究科学基金同行评议及评审专家行为规范研究现状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评审专家行为规范研究理论框架,准备制订出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行为规范研究》。继续资助《学术不端行为调查与处理程序研究》。

  四是延伸驻会监督项目,完善监督体制机制,保障最具公信力的评审资助制度平台。2012年监督委员会在强化评审过程监督、继续加强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等评审会监督的同时,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审会等派驻了监督工作组,使会议评审监督工作基本覆盖了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和人员项目系列。2012年8个科学部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含青年、地区)四类项目的评审会共197个评审组,监督委员会共派出23个驻会监督组,计46人次,工作组组长全部由监委会委员或监委会办公室的领导担任,监审局全体同志作为工作组成员驻会监督。会议评审期间,驻会监督组共收到2件来信、2件电话投诉举报。对于2件电话举报,监督组工作人员均按照程序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妥善处理;2件来信举报交监委会办公室,目前已经按程序调查完毕。组织2887人次专家进行会前承诺;开展公正性调查,发放2887份公正性调查表,回收2836份,回收率98.23%。其中有128人次被评为“基本公正(B)”,17人次被评为“公正性较差(C)”。会评监督工作对于保障科学基金评审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自开展以来,已得到了科技界和科研工作者的普遍认可。

  五是加强科研诚信国际交流与宣传。2012年科学基金监督工作代表团赴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开展交流研讨,交流活动一方面发展双方在科研诚信领域的合作关系,促进我国科研诚信和国际接轨,另一方面也是将我国开展科研诚信建设采取的良好机制,有效措施和具体方法带到国际,维护和提升中国科学界的声誉。

  六是加强科研诚信理论研究。持续资助《科研伦理现状调查研究》,通过前期我国科研伦理现状研究,我国科研伦理迫切需要加强规范,制定相关立法和政策措施。通过持续资助,提出我国科研伦理核心价值体系和加强科研伦理管理的对策与建议。启动《纳米技术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框架研究》课题,梳理和总结典型国家和地区纳米科技行为规范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初步形成我国纳米科技行为规范与行为准则框架。

加强科研经费监管,探讨监督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

  一是继续开展项目资助经费抽查审计工作,强化依托单位经费监管责任,监督其监管工作。2012年完成了广东地区资助经费抽查审计工作。制定项目抽取原则和方案,从上万个项目中共抽取项目487个,依托单位14个,涉及资助经费3.3亿元。遴选会计师事务所,并组织培训,签订合同,赴广东组织抽查审计预备会并作报告,协助事务所进驻审计。

  二是开展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监管模式研究。积极推动立项开展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监管模式研究,结合中纪委的科研项目经费专项调研任务并梳理近年来抽查审计情况,同审计署、内部审计协会、北京交通大学教授(中国审计协会委员会成员)做深入交流和研讨,进一步研究资助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同时在完成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梳理总结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和流程。

  三是将科研经费监管工作纳入科研诚信建设范畴进行强化和宣传。利用科学基金管理工作会议、科研诚信巡讲活动等机会,开展宣传教育,强调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也是科研诚信行为的重要部分,同时强调依托单位提高经费管理的责任意识;强调项目负责人要增强科学合理使用基金资助经费的自觉性;强调各科学部和委内相关部门在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审批、检查、结题等工作中更多关注科学基金经费的预算、决算和使用,保证科研经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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