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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 其他工作

10.1 工程与材料科学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评估


  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接受科技部的委托,对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工程34个、材料20个)共54个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根据科技部颁布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及评估指标体系以及自然科学基金委制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细则》,工程与材料科学参评实验室划分为8个小组(工程5个、材料3个),现场评估于2月24日-3月12日进行。共聘请了80位评估专家,评估专家对2003-2007年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的实验室在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实验室存在的不足,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的实验室复评会议于5月10—12日在南京举行。共聘请40位(工程22位、材料18位)专家,对参加复评的实验室进行了评估。

  通过现场评估和复评,形成了对参评实验室的评估意见和排序结果。科技部在7月份公布了2008年工程与材料科学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工程科学领域优秀类实验室5个,良好类实验室28个;材料科学领域优秀类实验室4个(其中1个免评),良好类实验室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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