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工作

  200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按照中央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科学基金监督体系建设,全面监督,突出重点。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大对违纪违规和违背科学道德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和规范审计监督,增强监督实效,维护科学基金制的公正性,弘扬科学道德,促进科学基金制健康发展。

一、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加强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成立了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联合办公室(简称联合办公室),将原来行使纪检、监察、审计、监督4项职能的机构合署办公,统一协调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审计和科学基金运作监督等工作。同时,衔接党内、外和委内、外监督,统筹兼顾,发挥整体监督作用。

  2001年9月10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李主其(右一)会见美国国家科 学基金会监察长Dr.Christine C.Boesz女士。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秦登才违规违纪问题,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和审理,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自然科学基金委原控股的中国方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案涉及的人和事,已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对举报委内干部不按规定程序受理等问题,经过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当事人给予了严肃批评和谈话提醒,增强了监督实效。

 

三、 认真受理投诉举报

  2001年共收到来函86件。投诉举报的内容涉及专家评审不公23件、以同一内容重复申请2件、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10件、滥用科学基金经费7件、冒名申请4件、弄虚作假13件、工作建议6件、受资助单位及委内管理问题等21件。对来函反映的重要问题以及重要投诉举报,成立调查组,由监察部门与有关科学部共同核实,提出了处理意见。经党组批准,对有关人员或单位提出通报批评或内部通报批评8件,取消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3件,撤销项目并追回科学基金资助经费2件。处理这些违规行为和科学不端行为的举措在科技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四、 加强和规范审计监督

  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规划,加强与规范委内审计和科学基金项目审计工作。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评审业务楼基建决算进行了全面审计。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北京和东北地区的22个单位8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金额6262.16万元。审计表明,绝大多数受资助单位重视对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管理,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核算,项目经费使用结构基本符合规定,经费支出基本合理。重点项目的联合资助经费到位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超提项目组织实施费,扩大经费开支范围,计划与开支脱节,管理欠规范等。

 

五、试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异议期制度

  为提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审和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制订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异议期试行办法》并从2001年起试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各科学部专业评审组确定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候选人名单通过互联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异议。2001年收到举报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候选者的来函3件,分别按程序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

 

六、加强廉洁自律,促进廉政建设

  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管理行为。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谈话提醒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统筹协调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职能的机制,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立足治本,着力防范。制订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公务活动八项规定》,此项规定在200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评审会等工作中得到切实贯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到12个风景名胜区开会、坚决制止公费出国(境)旅游等有关规定。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党性党风和党员先进性教育。利用委内个别干部违纪违规等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了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