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局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拟定自然科学基金规划、计划; 综合协调和宏观调控资助经费的分配;
负责项目申请指南的编制,制定项目指南编制规范;
负责拟定各类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评审、资助等管理办法以及项目成果综合统计与分析工作;
归口负责专家评审系统的综合管理; 负责项目的科技档案管理; 负责自然科学基金工作地区联络网点的管理;
负责协调、承办上级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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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处 |
电话:62326980
传真:62327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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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计划处 |
电话:62327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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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与成果管理处 |
电话:62327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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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处 |
电话:62327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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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作办公室 |
电话:62326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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